本科外国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本科生(外国人)
1.
a.奖励金额:入学金及授课费全额(学费分为授课费和学校经营管理费)
2.
b.成绩限制
●
- 新生,插班生:无要求
●
- 在校生:前一学期成绩平均分3.0(B0)以上者
硕,博士(外国人)
1.
a. 研究振兴奖学金
●
- 博士新生: 博士课程的第一学期
●
- 在校生: 取得资格后2个学期
●
· 韩国语能力考试S-TOPIK 5级以上(高级)资格证的取得者
●
· 国内外学术大会上获奖者(主作者)或者国内外学术刊物(SCI, SCIE, 韩国研究财团登载,韩国研究财团登载候选人)以主作者身份刊登1篇以上论文者。
●
- 博士新生中在公州大学读硕士时在国内外学术大会中获奖(主作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SCI, SCIE, 韩国研究财团登载,韩国研究财团登载候选人)以主作者身份刊登1篇以上论文者。
●
- 在校生:前一学期成绩平均分4.0以上并且S-TOPIK 1级以上并符合下列任何一项者:
●
? 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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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金额:学费全额
●
? 奖励时间
2.
b. 国际协力奖学金
●
? 奖励对象:全体新生
●
? 奖励金额:入学金,授课费全额,学校经营管理费的一半(学费分为授课费和学校经营管理费)
●
? 奖励时间:1学期
3.
c. 成绩优秀奖学金
●
- 研究生新生由入学管理本部负责选拔。在校生由学生福利科参照对外协力本部提供的名单及学科提供的韩国语能力考试成绩,学科长推荐信,论文实绩等进行选拔。 奖学金支付原则- 原则上在学费交付通知书上直接免除奖学金的部分,如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免除时,则直接向本人账户汇款。
●
- 原则上禁止重复支付奖学金。但校内外奖学金总额不超过学费的1.5倍和特殊目的奖学金(例如熊津奖学金)或校内勤工俭学奖学金等情况除外。 奖学金支付限制- 休学或退学时
●
- 受过处罚处分时
●
? 1名学校经营管理费的全额奖学生可以推荐成2名学校经营管理费的半额奖学生。奖学生选拔方法- 本科新生,插班生由入学管理本部负责选拔。在校生由学生福利科参照对外协力本部提供的名单和前一学期的成绩等进行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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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授课费全额: 占在校生注册数的3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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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学校经营管理费的一半:占在校生注册数的30%以内
●
? 奖励对象:前一学期平均成绩3.5以上并取得S-TOPIK 1级以上并受学科长推荐者
●
? 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
●
? 奖励时间:1学期
研究生1. 颁发对象 : 外国人研究生2. 奖学金种类
1.
1) 研究振兴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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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新生 : 入学的第1学期
●
- 在校生: 从资格获得日的下一个学期开始,共2个学期
●
* 韩国语能力考试S TOPIK5级(高级)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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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外学术大会上获奖(主作者)或在国内外学术报(SCI,SCIE,SSCI,A&HCI,学术登载报,学术登载候选报)上以主作者的名义刊载过1篇以上论文者
●
- 就读公州大学硕士课程期间,曾在国内外学术大会上获奖(主作者)或在国内外学术报(SCI,SCIE,SSCI,A&HCI,学术登载报,学术登载候选报)上以主作者的名义刊载过1篇以上论文的博士新生
●
- 上一学期平均分成绩达4.0分以上、S TOPIK 1级以上者,且符合如下任何一项的在校生
●
o 颁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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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颁发金额 : 全额学费
●
o 颁发时间
2.
2) 国际合作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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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颁发对象 : 全体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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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颁发金额 : 全额入学金、上课费和半额期成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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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颁发时间 : 1学期
3.
3) 成绩优秀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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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全额上课费 : 30%以内的注册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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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全额期成会费 : 30%以内的注册在校生
※ 但可改将1名期成会费全额奖学金获得生推荐为2名半额奖学金获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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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颁发对象 : 上一学期的平均分达3.5以上、S TOPIK 1级以上,且获院系负责人推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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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颁发人员及颁发金额
3. 可支付参与BK事业的勤工俭学学生规定额度的生活费等。
4. 可优先安排在校生入住学生生活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