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的学生,在
加拿大留学期间需要监护人,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都需要。请先参看加拿大各省成人的标准。
18岁成人: Alberta, Manitoba, Ontario, Prince Edward Island, Quebec, Saskatchewan
19岁成人:British Columbia, New Brunswick,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Northwest Territories, Nova Scotia, Nunavut, Yukon
监护人必须是加拿大的公民或者是永久居民,年龄在25周岁以上。
监护材料有两份,一份是加方的监护人在加拿大的律师事务所公证的监护信,一份是中国家长在公证处公证的父母授权监护人的公证。 学生在入境前需要将自己的联系方式行前信息告知监护人,监护人有其应尽的义务,并且移民局会抽查监护人。如果学生的监护人在学生入境后对学生情况一无所知,而且又被抽查的话,后果很严重。
监护人的作用:
监护人其实就是孩子在国外的“父母”,孩子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先与监护人联系以寻求帮助。监护人一般负责跟学生交代如何在加拿大学习和生活,办理银行账户,手机套餐,确保学生的寄宿家庭提供充足食物和关心(这就是寄宿家庭不做监护人,对孩子的优势),如果孩子不满寄宿家庭,可以协助调换;维护孩子的利益,若出现考勤等问题,会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考试情况以便与家长沟通;有生活方面问题例如丢失钱包、考驾照、看病等问题可以随时询问监护人。
与教育局合作的监护人:
监护人都经过监护中心的严格审核,要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去履行监护人工作,恪守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同时也要按照教育局对监护人的要求,去履行监护人的工作。目前所有注册的监护人,都满足以下条件:
1.加拿大公民或移民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至少6年以上加拿大工作、生活经历
4.中文、英文俱佳.
5.已婚、有完整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