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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法学院申请条件信息官网权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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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佛法学院创立于一八一七年,虽然比大学部(Harvard College)建校(一六三六)晚几近两百年,仍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传承着常春藤盟校的盛名,哈佛大学前后曾经栽培过八任美国总统,逾四十位教授或校友曾获诺贝尔奖,大学部及法学院向来皆列全美排行前三名。

哈佛大学法学院申请条件

  与多数美国法学院一样,哈佛法学院提供三个主要的学位学程,JD( Doctor of Jurisprudence )、LL.M.(Master of Laws)以及 S.J.D.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其中JD和LLM项目是国内学生可以直接申请的项目。JSD项目属于哈佛法学院开设的最高学位项目,每年只招收10-12名学生,一般要求申请者拥有哈佛法学院或其它美国顶级法学院的LLM学位方可申请,事实上,非哈佛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很难录取至JSD项目。

  招生委员会主要从以下这些方面考察申请者:分数,写作能力,提交的推荐信,职业前景以及专业和个人2个方面的成就。哈佛LL.M申请所要求的PS比较注重申请者的观点,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能力,至少要占整篇文章一半以上的篇幅,而对于个人陈述这部分要求不是那么多。题目是要求申请者描述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中所发生的一件大事或者最近在某个地区或者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的法律界中所发生的大事,然后构建一个理论框架或者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一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发生的每年大约招收150个学生。相比前2者:一个注重培养法律教育方面的人才,一个注重培养律师事务所以及企业中的工作者,哈佛的LL.M更注重学生的多样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将来从事法律教育,或者到律师事务所,企业,或者政府机构工作都可以。

  哈佛大学法学院LLM项目与美国其它LLM项目一样,均需通过LSAC申请,无需LSAT成绩,国际学生的成绩单需经CAS认证递交。

  与美国多数法学院相同,J.D.学程乃系以提供三年美国基础法学教育为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学士以上的学位,原则上不具有法律背景,并以美国学生为绝大多数,少数非美国籍者,亦皆曾在美国就读大学。简言之,申请关键除在学成绩、个人履历、师长推荐之外,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成绩亦至为重要。在长春藤盟校中,似仅有哥伦比亚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接受该校LL.M.毕业生转读J.D.学程,哈佛法学院并不接受这种申请。
 

  关于HLS的录取情况:

  哈佛每年中国学生录取,JD专业起伏比较大。15年录了将近30个中国学生,其中包括在美国念本科和在大陆念本科的。上一年14年入学的大概有10个左右,再上一届的话可能也就是5、6个。所以,大趋势可能是增长的,但是也不排除,招生大年过后,到了16年招生的话,规模会再小一些。

  如果你是在大陆念本科的话,你的工作经验和背景也是有帮助的。据我所了解的,在大陆念本科、工作一段时间再念JD的同学,工作背景是非常多样化的。金融机构,或者在非政府组织机构工作等各行各业的都有。

  我觉得美国学校录取对陆本GPA没有那么侧重。因为算起来,国内的GPA水分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更看重的是你的工作背景。如果你在这个方面有优势,要努力在你的personal statement里体现出来。

  关于候选人的背景,真的是多种多样。我记得我之前在准备申请的时候,看一论坛上对哈佛法学院招生官的采访。那个招生官说,他们需要的是一个Unique story。他们不希望每一个candidate都是千篇一律,很好的GPA,很高的LSAT成绩。他们希望能够从材料里看到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能够觉得这个人非常与众不同。当然,若能有哈佛JD项目的学生或HLS教授的推荐信,你的申请定能大大加分。
 

  JD录取大数据

  招生年份:2016

  申请人数:5,485

  录取人数:908

  录取率:16.50%

  招生人数:562

  女生比例:51%

  国际学生比例:17%

  拥有高等学位比例:13%

  1年工作经验以上比例:80%

  2年工作经验以上:62%

  GPA均分(75th/50th/25th):3.94/3.86/3.76

  LSAT均分(75th/50th/25th):175/172/170
 

  LLM录取大数据

  USNEWS排名:2

  学费:$59,550

  申请截止日期:12月1日

  TOEFL要求:100

  GPA要求:3.0

  可申请学期:秋季

  IELTS要求:不接受

  LSAT要求:Not Required

  工作经验要求:无

 

  学哥学姐评HLS(转自知乎)

  JD毕业后一般都会去律所,中国人比较集中的是在纽约的律所,因为纽约的市场需求容量比较大。同时因为JD工作之后会有两个分叉,一个是Litigation,就是庭审诉讼。一个是做Corporate,就是公司合同的拟定等等。在庭审诉讼方面,中国人没有什么优势,在语言方面、文化背景方面,中国人都没有竞争力。所以中国人一般去做corporate,而纽约这方面的市场需求比较大。

  工作几年之后的走向呢,那个取决于你的工作签证有没有抽到。能不能抽中是完全无法预期的。如果没有抽到签的话,如果你工作的律所有国内办公室的话,一般就会把你派回国内的办公室。

  我个人现在还是希望能够在美国的律所找到工作,目前对以后回国发展的情况还不是特别清楚。但是现在中美关系发展如此紧密,我相信回国发展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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