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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留学生申美国绿卡应分析国会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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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留学生申美国绿卡应分析国会动向。需要通过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广大留学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在考虑和抉择自己申请绿卡的最佳途径时,经常游移不定。的确,如何优化绿卡申请过程是一个对广大留学生和研究人员澳际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而优化绿卡申请过程需根据不同经济形势、移民审批政策和申请人个人条件所进行的分析和比较。


    在2008年以前,美国经济形势和就业机会都处于上升和平稳时代,国会和移民局对于高科技技术移民的政策相对宽松。2007年7月和8月间,曾经短暂地允许所有职业移民申请人递交I-485申请,大有取消排期之势,当时的经济和社会舆论对高科技人才非常重视。
    但自2008年起,由房地产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衰退和失业率增高,导致国会倾向于想方设法增加就业机会。所以,被高科技界等呼吁多年、旨在缩短高科技人才移民排期的职业移民公平法案虽然在2011年11月29日被美国国会的众议院通过,但参议院已经有议员提出停止该法案在参议院表决,理由是该法案不能为美国劳动市场增加就业机会。这个法案的最终结局尚未可知。
    处在当前的经济和就业形势下,明智的绿卡申请人必须审时度势,优化自己的绿卡申请的程序。避免一味循着过去的老途径,痴痴争取和等待自己的雇主为自己申请绿卡,以致错失良机。
    那么,如何在当前形势下优化自己绿卡申请过程呢?
    1、定量分析自己的EB-1A是否可以在两年之内证据充分并顺利递交。
    在EB-2有排期的情况下,众所周知的快速申请绿卡方法之一是EB-1A。这个类别可以自我申请,即博士后和雇主不同意支持绿卡申请的外籍高科技人士都可以通过律师递交自我申请。
    但是,移民局对EB-1A申请证据的要求有不断增高趋势,特别是在确立的“最终优点判定”的两步审理后,这个趋势明显加强。如果绿卡申请人不确定在两年时间内达到相似的证据量,或者获得某些特殊证据,比如:重大媒体的专门报道,那么,很有可能EB-1A不是这位客户的优化绿卡申请方式。
    2、EB2-NIW作为优化绿卡申请方式。
    如果绿卡申请人不能确定在2年之内获得申请EB1-A量级的证据,则EB2-NIW就非常可能成为这位申请人的优化绿卡申请方式。因为根据2011年排期进展情况,现在获得EB2-NIW批准的绿卡申请人有可能在两年左右等到绿卡号。当然,排期的进展不是非常规律,只能根据需要绿卡号人数前进。
    EB2-NIW和普通EB-2劳工审查都需要等待排期,为什么说EB2-NIW比普通PERM是更优化的绿卡申请方式呢?原因包括很多,比如:EB2-NIW有在本领域中换工作的相对自由度,没有工资标准审定要求,不必用自己的职位刊登招聘广告以邀请其他美国人取代自己等。
    另外,对许多J1持有人的优势,还包括给他们时间申请两年回国服务期豁免,或者回国满足两年服务的要求。因为美国移民法规定,J1持有人在申请I-140是不必证明两年回国服务期豁免,而只有在递交I-485时才需要证明申请人或者已经获得两年回国服务期豁免,或者已经回国满足了两年回国服务的要求。而I-485只有在排期到达后才能递交。因此,等待排期的时间就提供了J1绿卡申请人满足回国服务期要求的运作时间,他们可以从容的申请豁免,或者回国两年。
    3、为美国劳动市场创造就业机会的优化绿卡申请方式。
    当前,美国总统和国会热点关注为美国劳动市场创造就业机会。所以,可以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的绿卡申请方式自然受到美国移民局开放绿灯的优待。比如EB-5投资移民。此外,EB-C跨国公司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绿卡申请方式也属于这个范畴。一般EB1-C申请都是两步到位,即外国受益人首先通过申请L1工作签证到美国工作,然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递交EB1-C绿卡申请。EB1-C申请人是美国的母公司,子公司和符合移民法定义的有关联公司,需要绿卡的外国人称为受益人。该公司必须证明有经济实力和人员组织实力支持一个高级经理和管理人员。如果公司业务不佳,所聘用的人员很少,则移民局将认为该公司不需要一个高级经理和管理人员。
    另外,一些小高科技公司还通过L-1B专门知识人员办理工作签证。这些专门知识人员到美国公司工作后,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通过EB1-B或者在公司发展后提升为高级经理,管理人员通过EB1-C申请绿卡,这两类都没有排期。
    而根据律师的经验,移民局近来有对L1工作签证申请标准合理化的倾向。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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