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澳际学费在线支付平台

加拿大加强对签证的监管

刚刚更新 编辑: 加拿大 浏览次数:231 移动端

  加拿大旅游签证

  1、填写完整的“临时居民访问签证申请表(IMM5257)”。每位申请人及每名随行子女均需一份单独的申请表格。

  2、申请人及每位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家庭成员完整填写“家庭信息表(IMM5645)”,请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

  3、申请人及每位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家庭成员完整填写“教育和就业细节表”,请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

  4、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每人需递交两张相同的在六个月内拍摄的彩色或黑白照片,背景为纯白色或浅色。相片外框大小为35毫米X45毫米。每张照片后以拼音注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5、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的有效护照。每本护照须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且护照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有效。

  6、两份用中文写有申请人现住址的粘性贴纸(无需信封)。

  7、以现金支付正确的申请受理费。受理费不予退还。

  8、如有第三方人士帮助你准备此次申请,请填写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

  9、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有其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10、如果在职,使用印有公司抬头信笺的由雇主签字的准假信原件,并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的姓名、职位、收入和起聘日期;以及用中文注明的雇主全称和地址,以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11、如果退休,说明申请人养老金的退休证明。

  12、若申请人为学生且于非学校假期期间旅行,一份学校出具的确认其在读及良好表现、并同意其缺勤的信函原件。

  13、详细的旅行行程安排。

  14、显示过去若干月中财政历史的银行文件原件(如存款证明、存折等)。

  15、在中国的资产证明(如房产证原件、车辆登记证原件等)。

  16、所有过往旅行的证明(如已用护照等)。

  17、协助申请人安排此次行程的所有中介的全称和地址(无论在中国或加拿大,如适用)。

  鉴于与国际留学生有关的诈骗不法行为在加拿大层出不穷,联邦公民与移民部已经协同加拿大边境服务局,针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中有关留学生的条款进行修改,以加强规管,挽救加拿大留学机制的声望。联邦移民部昨天公布了新的移民法修订草案,以接受公众的质询和反馈。总的来看,该草案对目前存在的留学生监管法规的修改既有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内容,也有对申请人有利的政策放宽。

  第一个其具体修改内容,是留学申请人一定要去一所由省级教育厅认定的、有接纳国际留学生资格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学习,方可申请留学签证。但此条件不适用于那些以访问签证入境,在加拿大学习少于6个月的申请人。该类申请人无需申请学生签证。

  学校只是“签证工厂”

  据移民部披露,目前的法律并没有对留学生所学习的教育机构作出要求,因而导致留学生们所接受教育的学校教学质素参差不齐,有很多根本没有起码的资质,且无法提供其所承诺的课程。更有甚者,有些所谓留学机构根本是「签证工厂(VisaMills)」,是以留学的幌子,为那些想来加拿大工作居留的人办理学生签证。

  另外,新法律对于留学生也提出了要求,要保持留学生资格就要能提供一直在学的证明,如缴交学费的收据和成绩单等,否则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可以对该留学生下达遣返令。

  在现行的法律下,一旦留学生抵达加拿大后,其是否真正到学校报到和上课,都不受政府的监管,因而造成了有些学生是拿着留学签证在加拿大打工,而且一些中介机构也以留学的名义误导申请人,其实是为低技能的劳动力市场输入劳工。在2006年,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进行的几百个与留学诈骗有关的个案研究中,就发现有些持学生签证者涉及有组织犯罪活动,包括卖淫、贩毒和走私枪支等。

  简化校外工作规定

  在以上强化监管措施推出的同时,对于合法留学生在校外打工的规定则有所简化。即凡是在省府认定的教育机构学习的全职留学生,不必再如目前规定的需等6个月后再行申请校外工作许可,而是可以立即自动获得校外兼职(每周不超过20小时)的许可。这样就省去了另行申请、另行缴费的麻烦,移民部也省去了签发留学生工作许可的程序。

  此外,对于那些已经身在加拿大的临时居民,新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直接申请学习许可,当中包括上学前班、小学和中学及预科等。

  目前该修订草案还在征求公众意见阶段,联邦移民部冀望新的法律在2014年1月起实施。有关该法案的详细修订内容,可在联邦政府网站和媒体CanadaGazette查询,公众咨询期有45天。

立即咨询
  • 澳际QQ群:610247479
  • 澳际QQ群:445186879
  • 澳际QQ群:41452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