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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美国公民绿卡家属签证有新动态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257 移动端

由纽约柏德基州长设立的“公民中心”日前举办法律讲座,会上向侨胞提供有关245(i)移民条款的新动向及合法移民家庭公平法的最新施行细则。

据侨报报道,讲座由公民中心负责人谢美琳主持。据谢美琳介绍,政府于去年12月21日,通过了有助于合法移民家庭团聚的家庭公平法案(LIFE)。该法案为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与未婚的未成年子女,提供了合法居留的V签证。为美国公民的配偶及未婚的未成年子女,提供了合法居留的K签证。移民局在两周之前,才公布了K签证的施行细则。

根据新移民法的规定,合法永久居民如果在2000年12月21日之前,填了申请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I-130移民申请表,在等待了3年以后,这些配偶与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就可以获得V签证。有了V签证,这些永久居民的亲属就可以合法进入美国并合法工作。目前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要等3至6年,才能获得合法的居民身份。

在美国境外申请V签证,要向当地的美国领事馆提出。在美国境内的亲属包括非法居留者,都可以向移民局申请V签证。由于非法居留者离开美国会带来严重后果,因此,非法居留者在前往驻外领事馆之前,应该首先律师或了解移民法的社区组织。

根据移民局两周前公布的细则,美国公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只要填写了I-130移民申请表,就可以获得K签证。这些获得K签证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不需要获得绿卡,就可以进入美国并合法工作。

K签证需要在美国国外的领事馆申请。这就是说,在美国国内的非法居留者,不可能申请K签证。但是,根据1996年通过的移民法,自1997年4月1日以后,在美国国内非法居留超过180天,3年内不准重新进入美国;在美国境内非法居留1年,10年之内不准进入美国。因此,任何人如想回原居地的美国领事馆申请K签证,应该首先咨询律师或了解移民法的社区组织。

公民中心当天邀请谈天行律师回答侨胞提出的有关移民法的问题。谈律师在讲座上向大家报告了有关245(i)移民条款的最新进展。允许在美国非法居留者通过配偶及雇主申请合法身份的在245(i)移民法,本来定于在去年12月21日截止申请,后来申请截止延长到今年4月30日。

由于众多移民团体及律师协会的游说,国会参众议院在不久之前,分别通过了将245(i)条款截止日期推迟到明年4月30日的法案。但是,由于两院通过的法案,在具体细节上仍未能达到完全一致。看来两院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通过内容一致的法案,然后交由美国总统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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