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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美国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576 移动端

介绍,《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一年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美国留学

办理“证明”的流程如下:

一、 登录《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教育组留学人员登记系统》,在线填写来美留学人员登记表。

二、 在线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三、 请准备以下材料:

1、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即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签证页;

2、I-94 卡(“白卡”)复印件(已回国人员可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或DS-2019表(原IAP-66表)等;

4、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者,可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出具的证明信;博士后、访问学者请提供美方导师或合作教授的聘书或证明信;

5、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电子机票请打印,如因故未保留回国机票,可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线申请得到E-mail确认的同时,将此E-mail确认函打印件连同上述申请材料(请将确认函作为首页,其余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证明”字样。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如下地址: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办理人数众多,不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办理。请务必将完整申请材料一次性提交,以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办理。自申请之日起,请保证申请人回邮地址至少50天不变动。

五、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有问题可以电话。电话:212-367-7432, 212-835-5526

六、 留学回国证明申请的审核及办理周期为20天,(不包括来往邮寄时间),申请期间审理进展情况将及时通过E-mail通知申请人。申请一经批准,回国证明将邮寄至申请人在线填写的回邮地址。申请人自在线申请留学回国证明之日起,其申请信息将保留30天。如30天后仍未收到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记录,在此之后收到的申请材料亦将不予保存。

申办过程中的重点在于第三条,特别是对于J1签证的访问学者,需要提供美方导师或合作教授的聘书或证明信,这个聘书或证明信没有统一的模板,如果外导能开是最好,如果开不了,也可以拿“邀请信”或者OFFER来代替,这一点也经过了纽约总领馆辖区内一位J1的证实。另外,关于回国机票的订阅,在领事区是专门指定了一家旅行社来处理,你可以在准备申请材料前先自己打电话给旅行社订好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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