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澳际学费在线支付平台

2017加拿大留学 自费学生的经济担保规定

刚刚更新 编辑: 加拿大 浏览次数:401 移动端

2017加拿大留学 自费学生的经济担保规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加拿大留学 自费学生的经济担保规定的介绍,下面跟着澳际留学网一起来了解一下2017加拿大留学 自费学生的经济担保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2017加拿大留学 自费学生的经济担保规定

自费赴人员须有一位经济担保人出具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须说明担保人支付被保人在期间的一切费用,并且不能限定担保时间和金额。

另外担保人须在担保书上声明,在过去的五年中曾否为别的留学生作过担保,如有,应说明学生的名字及目前情况。未作过担保,也应申明此事实。除担保书外,须附一份担保人的收入证明,该证明只能是担保人的工资单或税单,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详细规定如下:

(1)居住在加拿大的担保人,使馆只接受加拿大国家税务部签发的T-452税单或担保人雇主出具的T-4工资表。(2)居住在的担保人,必须提供由雇主出具的W-2工资表正本(或经公证过的副本)并且提供公证过的最近的税单副本。美国局的1-134表不能作为赴加留学的经济担保书。(3)居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担保人,必须提供个人税单的正本或公证过的副本。

担保书须经公证,并用英文或法文书写。若原文系其他文字(含中文),则需有翻译公司出具的英文或法文译件。

凡奖学金每年不足12000加元的学生,应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经济担保手续。

更多信息请登录互应部()

更多留学资讯,请登陆澳际留学教育联盟

以上就是关于2017加拿大留学 自费学生的经济担保规定的介绍,希望大家能有所了解。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留学资讯,欢迎关注澳际留学网,更多精彩敬请期待。

  • 澳际QQ群:610247479
  • 澳际QQ群:445186879
  • 澳际QQ群:41452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