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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T考试有多久可以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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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然穷其一生,也难全面窥见全貌的原因。作为一个研究了GMAT9年的专业人士,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也许因为我的资质驽钝,不过,对我而言,读懂GMAT的每一个眼神, 5000小时,不够。然而,人生有多少个5000小时可以挥霍?于是,便有了:......(1) Problem Oriented还是Goal Oriented

  在商业语境下,这两个概念很容易阐明。形象的说,前者的意思是,出现了疑惑,就立马去解决,把做事等同于解决问题,后者的意思是,一切为了目标服务,当然目标分长期和短期,在为目标服务的前提下,倒推该做哪些事情以达到目标。

  从商业实践看,前者显然是一种错误的思维,类似于灭火。任何一个企业永远有无穷多的问题,但是解决问题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目标,不论这个目标是什么。比如,国美出了黄光裕案,难道就等打完官司才经营了吗?澳际的老俞长得不够帅,难道就要整个澳际歇业,等老俞整容完毕再开业吗?

  这里面就有一些深刻的智慧:

  A要善于区分哪些问题直接影响企业的目标,在这些问题里面,哪一些影响的程度又大一些?

  B分辨哪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实现企业目标而解决的,比如, XDF做大了,人们也就不注意老俞是否足够英俊了。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C善于对解决问题的先后进行排序,而不是鼻子眉毛一把抓。

  以上的智慧想必是考友容易理解的,考友们同时也应该知道, GMAT考试,实际上就是测试一个人是否在商业环境里面有正确的思维方式的,那么以上的智慧,在该]考试的应试思维里面,应该有明晰的映射。但是多年的从业经验给我的感觉是,大家仍然很难走出“Problem Oriented ”的怪圈,就是把大量的精力浪费在对题目本身各个知识面的穷尽,而不是得到正确答案的途径上,尽管这两者有所重叠,但并不相等。

  (2) 你要往哪里去?

  如管理企业一样,参加考试也应该有个明确的价值诉求。到底希望通过这个事情达到什么目标,从而倒推以什么样的方法去做这个事情。从提高英语水平的角度看,GMAT考试到底有多少功能,见仁见智,有人原来基础差,通过这个考试英语水平得到提高一大截,也很正常,有人原来英语就不错,考试对英语提高不大,也有可能。但显然的一点是,很少人是单纯为了提高英语水平参加这个考试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提高英语水平的途径很多元化,GMAT甚至不是效率最高的途径之一。大部分人的目标定位都是接近的,即通过考试获得一个能接受的分数,如果能顺便把诸如英语啊、商业思维啊之类的提高一下,也不错。

  这就引出了第一点里面提及的Problem Solving Oriented思维的极大危害:如果试图研究每个题里面的所有细节(再次强调,我不是提倡不应该研究题目,而是不提倡在时间为稀缺资源的前提下,置寻找合理的解题路径不顾,而全副身心研究题目本身),实际上混淆了你对自己的定位:请问,仔细琢磨题目每个细节的人应该是谁?是GMAT命题组和GMAT辅导教师。

  有的同志说,语言点多知道,总是越多越好的。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以英语为非母语的中国考生,往往很难对英语体系的所有语言点穷尽,更多是一知半解,却又认为自己知道,处于两边不到的状态。这样带来的后果还不如坚定地以若干主流考点切入去解决所有问题,去追求大概率事件。因为,脑子里面过多的,没有经过整理排序,形成体系的判断选项正确与否的工具,很容易带来这样一个后果:

  (3)草木皆兵与不闻不问

  请看一道本来非常简单的题目:

  Thelonious Monk, who was a jazz pianist and composer, produced a body of work both rooted in the stride-piano tradition of Willie (The Lion) Smith and Duke Ellington, yet in many ways he stood apart from the mainstream jazz repertory.

  A. Thelonious Monk, who was a jazz pianist and composer, produced a body of work both rooted

  B. Thelonious Monk, the jazz pianist and composer, produced a body of work that was rooted both

  C. Jazz pianist and composer Thelonious Monk, who produced a body of work rooted

  D. Jazz pianist and composer Thelonious Monk produced a body of work that was rooted

  E. Jazz pianist and composer Thelonious Monk produced a body of work rooted both

  老考友们应该都知道,这题目得到答案的过程堪称简单,A、B、E中both 和and引导的部分不对称,全部排除,CD对比马上发现C没谓语,做完。

  草木皆兵,在于一些考友不良的阅读习惯,使得他们首先关注了C、D选项中Jazz pianist and composer Thelonious Monk的写法,并疑心这里有一个歧义,即不知道是两个人还是一个人。我想,一个正常的,英语不是很出色的中国考生,看到这个地方,产生这样的怀疑,是很正常的,也是无法避免的,我想评论的,不是英语水平,而是:

  1)一个考生为什么不优先去关注板上钉钉的平行结构和谓语缺少这种无比确定的判断方案,而去对这种因为个人英语水平等因素会产生不确定性的考点疑神疑鬼?

  2)为什么这个考生的眼睛会首先关注了这个地方?

  3) 实际上,这里所谓的“歧义”,是我们非英语母语考生,对英语知识一知半解产生的,因为如果是2个人,应该写成a XXX and a XXX,以表明是2个人。但是有多少考生,在考场上会冷静地思考问题到这个程度?

  如果考友反思自己的解题习惯,会发现这种草木皆兵的心理体验,会经常困扰你,并在考场上达到极致,导致了大量准备特别充分,训练量特别大的考生,分数反而极低。因为训练中积累的各种工具,产生了互相干扰,就像给病人用药,各种抗生素有抵消作用一样。

  “不闻不问”,不是指平时训练马虎,得到答案就好,而是指应该养成执行若干个简单的、大概率覆盖工具的做题习惯,在考场上坚决贯彻之。训练的目的,是为了让使用这些有限的工具更加娴熟,在考场上,要容忍“不闻不问”,即坚决的目标导向,抑制住自己的纠结和草木皆兵。对流程的论述可参加本人的第四和第五讲。

  最后说一点,中国人多年积累的知识库,实际上很可能已经超越了命题人本人对一个题目的研究。也许个别题目中所谓的歧义、指代不明,实际上因为命题人紧盯着主考点,根本没注意到,更谈不上指望考生用这个来解题。所以,这是不是一种GMAT考试里面的“过度解读”呢。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在小学阶段读的鲁迅他老人家的文章时候,老师强迫咱提炼的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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