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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T逻辑因果型结论需要掌握的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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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是GMAT考试中比较有特色的部分,很多同学之前的GMAT逻辑基础并不好。但是掌握一些考试的方法后能拿到不错的考试成绩,因果型结论是逻辑考试的重点。澳际小编下面就详细的给GMAT入门的考生介绍一下:

  一、因果型结论的SUPPORT

  按lawyer的总结,如果要加强因果型结论,则可以使用:A。没有其他原因或可能导致该结果。B。结合因果:或有因有果或无果无因。C。因果不颠倒了。D(显示因果关系的)资料是准确。

  我自己在做GMAT考试题时总结出因果型结论下的特殊形式:

  1、当题中提到价格/销售量/供给量/需求量、收入/支出/利润、百分比/绝对量、价格/质量、部分/整体等中的一项,可以从未提到的对应项去考虑support。如OG28/87/140/185

  2、直接支持原因(罗嗦法):LOR中提到的原因的确存在/是有效的(不是虚假的),如OG 60/89/126/189

  另外,lawyer的SUPPORT方法中有一个是正确选项直接支持结论,按我的理解是:

  前提与结论间看起来有相当一段距离,支持选项正好补上这个距离,通常是在前提和结论中没有提到的一种原因/因素——类似于他因,通常有解释性作用(不是搭桥)。

  二、GMAT逻辑因果型结论的WEAKEN

  按lawyer的总结,如果要削弱因果型结论,则可以使用:他因;无因有果或有因无果;因果颠倒;显示因果关系的资料不正确。

  GMAT入门考生要学会总结出因果型结论下的特殊形式:

  1、当题中提到价格/销售量/供给量/需求量、收入/支出/利润、百分比/绝对量、价格/质量等中的一项,可以从未提到的对应项去考虑weaken。如OG4/18/136

  2、直接针对原因/直接反对假设来weaken(你说不是这个原因?我说恰好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你说基于A考虑/为了实现A目的,所以要做B事情/B会发生?我说B事情恰好阻止/破坏/使不能实现A目的/A考虑;指出原因不存在/不可行/虚假),如OG5/14/29/31/39/43/109/132/141/144/154/166/170/176/178/180/194/201)

  3. 他因的一种:A导致B,B导致C,因此说A导致C,问weaken?A也会导致D,D导致反C,因此A不会导致C,如OG183/200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GMAT考试逻辑部分的详细介绍,因果型结论是GMAT逻辑考试的重点内容。希望GMAT入门的考生都能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好好准备吧,祝大家考试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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