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列表> GMAT数学常识和原则大家必须知道的.
在GMAT数学考试中有一些常识和原则需要大家去掌握,那么都有哪些常识和原则需要我们掌握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详细的内容,希望大家改变对GMAT数学的轻视态度,正确备考接下来的GMAT考试。
GMAT数学考试中的加法原则和乘法原则:问自己这个事儿完成了没有?如果完成了就是加法原则,没有完成就是乘法原则。
GMAT考试例子:从北京到上海可以乘飞机(3种方案),轮船(2种方案),或者火车(5种方案),问从北京到上海乘这3种交通工具共几种方案?答:既然任何一个方案都已经到达了上海,这件事儿已经完成了,所以用加法原则:3+2+5=10种
例子:从北京到上海有2条路线,从上海到深圳有5条路线,问从北京出发经由上海到深圳会有多少种路线?答:当你到达上海时还没有到达深圳呢,没有完成,那就乘起来,用乘法原则:2×5=10
数论
考试时可以运用歌德巴赫猜想:任何一个大于等于4的偶数都能表达成两个质数和的形式。
求最大公约数的方法:辗转相除法
辗转相除法就是当你求AB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时你先用大数去被小数除,除完得到一个余数,下一步,你用上一步中那个较小的数去被上一步中的余数除,再得到余数,GMAT入门再继续重复这个步骤直到你用一个除数被余数除时余数为0,在最后这一步中的除数就是AB的最大公约数。我会用一个图来表示这个步骤的。大家看图一。
AB两数的最大公约数×AB两数的最小公倍数=A×B
整除,余数,因子数的概念:
如何GMAT考试求一个数共有多少个不同的factor(因子)?
将这个数写成它质因子幂指数相乘的形式,然后将每一个质因子的幂加一,然后彼此相乘,就得到了这个数包括1和它本身在内的所有因子个数:
任一个自然数n,它的因子个数如果是偶数的话,那么它的因子个数中有一半儿因子小于根号下的n,有一半儿大于根号下的n。
如果一个自然数m它的因子个数是奇数的话,它就必然是一个完全平方数,GMAT数学且根号下m就是它的一个因子。当你得到m的因子数后,若是a个的话,它所有的因子必然有(a-1)/2个是小于根号下m,有(a-1)/2个大于根号下m。
以上有关GMAT数学考试中的常识和原则小编就暂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可以根据上文的介绍在以后的GMAT考试备考中多加注意这些个内容,相信通过大家细心复习在以后的GMAT考试中一定会取得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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