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澳际学费在线支付平台

GMAT语法用心求精的解题技巧.

刚刚更新 编辑: 浏览次数:207 移动端

  GMAT语法题目的实用解题技巧有哪些?考生如何培养GMAT语法的解题思路?下文将会对GMAT语法考试的备考要点及解题技巧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以供广大考生参考。

  什么是“管理学”? 什么又是“硕士”?这两个概念如果都不清楚,那就真的很难能够在MBA这条道路上成功。这里很难给“MBA成功”一个大家普遍接受的定义,但是对于大部分准备考GMAT考试的中国备考人员而言,MBA成功的前提是GMAT考试的分数达到理想学校的录取平均分数,比如HBS哈佛商学院大概是710分左右,而同时作文分数应该不低于4.5分。当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求一定突破700分,有些学校650分就可以接受了。

  有人会问,不懂得“管理学”难道就不能考好GMAT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几乎是肯定的。因为GMAT考试本质上是一个项目管理,一个简单的项目而已,涉及到有限的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目标非常明确,步骤清晰,有章可循。计划容易制定,需要的就是执行。

  确立自己的目标,制定计划和时间进度安排,然后合理分配财力和人力资源。这里目标指的是目标学校,目标分数。存在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先考GMAT,然后看分数再决定能申请什么学校,这种哲学和思维方式几乎是让整个人生彻底崩溃而甘于平庸的。正确的方式是先确定自己要去的学校,然后知道这个学校录取的平均分数,接着自己把目标定在高于这个学校平均分30分左右,比如,一个学生想进入哈佛商学院,那么他(她)就应该把GMAT目标分数定在750分。这样目标非常明确,动机强烈,做事容易成功。

  一旦确定GMAT目标分之后,就是寻找自己和目标之间的差距,然后判断自己到考试之前的时间,用这个差距和时间进行比较,就容易制定自己详细的学习计划了。比如,要明年9月份进入哈佛商学院,考生需要在今年8月份之前考完GMAT,当然还有托福或者雅思。利用6个月的时间,要处理的工作量非常清楚,语法,逻辑,阅读,数学,还有作文。当然,除了考试,还有大量的工作细节要做。那么这些工作量是否自己可以完成?如果自己做不好,就干脆请教老师来指导,有优秀老师指导,会节省大量的时间,而且会很有成就感。这个好比打羽毛球,自己乱打几年都不如专业辅导小班学习了三个月的学生。GMAT和打羽毛球,篮球,或者弹钢琴一样,具备很多技术细节和内在的规律。

  虽然很难用一篇文章概括GMAT考试的内在规律,但是可以用具体的东西来说明。由于最近不少学生跟着我学习GMAT语法,所以我就拿GMAT语法来给大家说说怎样学习GMAT——当然首先是语法。

  GMAT语法实际上和诸如四级或者六级等传统的中国英文考试的语法部分是完全不同的。首先是命题目的不同。中国英文考试的语法部分命题目的并不是让考生熟悉命题中语法的使用,而是利用语法进行剔除和筛选,所以国内的语法命题几乎完全丧失了实用性。(我这里限于篇幅,不对这个观点进行充分的论证,如果有兴趣探讨这个问题的读者,请另行给我联系。)相反,GMAT语法的命题目的是让考生通过考试的准备,充分熟悉学术性书面英文表达的用词精简,准确,句子的和谐,对称,以及不歧义。

  体会了GMAT语法的这个用意,在做错题以后,就要体会为什么错误。到底是因为不精简错误,还是因为不准确错误了呢?

  我们还是来分析具体的题目,这样更容易把理论变成具体的学习指导。现在我讲一个非常简单的题目,但是这个简单的题目充分体现了GMAT语法命题的而哲学。

  It may be another fifteen years bore spacecraft from Earth again venture to Mars,a planet now known to be cold,dry,and probably lifeless。

  (A) again venture to Mars,a planet now known to be

  (B) venture to Mars again,a planet now known for being

  (C) will venture to Mars again,a planet now known as being

  (D) venture again to Mars,a planet that is known now to be

  (E) will again venture to Mars,a planet known now as being

  这一道题目划线部分中核心动词venture 显然是spacecraft发出的,而划线后半部,就是逗号之后的,known后面应该是to be,因为这个火星MARS到底是否cold,dry,and probably lifeless并不是一个事实,而是我们人类这样认为的,所以是用动词不定式known to be 因此,可以快速排除BCE三个选项,而D中that is 导致了啰嗦,累赘,违背了简洁的原则,所以答案一下子就可以找出来是A。

  题目到此是做完了,得出正确答案的过程如此简直,真可谓“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但是是否这个题目就失去了研究的价值呢?

  现在看看AD选项前半部有什么差别,A 选项用的是 again venture to Mars,而D的前半部分是 venture again to Mars。

  你会不会提问:venture again 和 again venture 有什么区别呢?

  这一个顺序的区别,导致的意义几乎完全不同了,如果说again venture to Mars就是说“再一次冒险去火星”这是说,除了火星之外,是否还有其它冒险,是不考虑的,但是如果说“venture again to Mars”则是说“一直都在冒险,而去火星是众多冒险中的一次”。大家可以看出这个细腻的变化。

  当然,如果解题入手的角度不是从选项的项尾分析known to be,那解题就费劲了。读了半天估计都不知道哪个选项是正确的,对GMAT选项的设计不清楚,胡乱读题,必然看了题目感觉如同“两个黄鹂鸣翠柳”——不知所云,而看了选项也是“一行白鹭上青天”焉知所向。

  通达GMAT命题哲学,熟悉解题的理念和技术套路,则可谓为之有道,而且做题目越做越有兴趣。等到能拿着GMAT语法来玩味,品味,欣赏的时候, 就到了无招胜有招的境界。

  在GMAT这个领域里, 只要用功,一定有成。做事要用心求精,坚持不懈。求准,求快,求美。GMAT语法考试带给考生的是一种间接,明快,准确的表达和思维方式,这是受益无穷的财富。

  • 澳际QQ群:610247479
  • 澳际QQ群:445186879
  • 澳际QQ群:41452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