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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留学谈港人学英文也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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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作为东西方经济与文化的交汇地,在语言文化上也有其新鲜的特色,随着去香港留学人员的增多,在香港很多人都在为学习英语而犯难,那么究竟在香港留学生活中,英语是如何学学好的呢,下面看看具体的情况怎么。

前两天读报,看到香港特首曾荫权提出要发挥港人“两文三语”(Bi-literacyandTri-lingualism)的优势,把握国家发展机会。这“两文”指的是中文、英文,而“三语”则是普通话(国语)、粤语、英语。

说起港人学普通话,就想起香港报章上两位名人的一场火爆的有关的论战,涉及到一句与香港人学普通话有关的英文句子正确与否。

论战的一方叫邓永锵,如果您万一对这个名字不熟悉,您也许听说过DavidTang,或者“ShanghaiTang”(“上海滩”)这个卖改良式唐装、旗袍、马褂的时装品牌吧。邓永铿(DavidTang)就是“上海滩”(ShanghaiTang)的老板,出身世家,是已故香港慈善家邓肇坚之长孙。幼年曾在香港接受教育,就读喇沙书院,其后到英国留学,在剑桥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再在伦敦大学取得哲学系荣誉硕士,主修逻辑系。并曾在1983年至1984年任教于北京大学,教授英国文学及哲学。从这段经历来看,DavidTang的英语功夫自然了得。虽然他的英语水准极高,但是DavidTang主张说plainEnglish(平白英语)。他在2004年7月19日的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ILovePlainEnglish的文章,认为港人应该尽量说plainEnglish,他认为TryingtospeakplainlywillhelpimproveourEnglish(说平白英语能让我们提高英语水平)。理由很简单,平铺直叙的简单英语不会出错。他在文章中提到当时香港人的英语水平本来就差,然后加了一句:

Thesituationismadeworsebecausewithl997,wearealltoldtolearnMandarin。

世事难料,未承想就是这句话杯具了。一位名叫古德明的香港英语教育作家,在《苹果日报》“生活名彩”版开“征服英语”专栏,专门为学习英语的港人答疑解惑。他在同年7月31日《苹果日报》发表了三篇专栏文章纠正邓永铿先生的英语错误,其中“和邓永铿先生谈英文(其三)”专门就上面的句子发表了如下议论:

邓先生那篇“ILovePlainEnglish”,以简单句子(simplesentence)当做平白英文(plainEnglish),结果是文章了无变化…只写简单句子,文法错误应可避免,可是这一点邓先生却做不到。比如说,With1997,wearealltoldtolearnMandarin(一九九七年来临,当局要我们都学国语)这句应改为From1997,wewerealltoldtolearnMandarin。

对于古德明先生的批评,邓永铿先生在8月9日发表“古德明的‘英文’笑死我”一文予以回应:

古先生自以为要改我卷,不过他的英语quali不够,改到“污厘单刀”,大错特错…第一个笑话是:古先生叫我用的句子“应改为From1997,wewerealltoldtolearnMandarin。幼稚园学生都知道这句子是无grammar的。正确写法应该是:In1997,wewerealltoldtolearnMandarin或From1997wehavebeentoldtolearnMandarin。其实,我写的With1997,wearealltoldtolearnMandarin是有另外的意义,但这个精细的分别,我怀疑很难教晓古先生的。

古德明先生也毫不示弱,在8月11日专栏文章中继续回应,文章题目是“邓永铿不愧是文‘献世’家”:

邓永锵先生又说拙栏英文“大错特错”了。他说我“资格不够”,叫我“多与英国人沟通”,论据显然是:他“曾在北京大学教导博士生英文”,所办英语学习中心“由查理斯王子揭幕”、“由戴卓尔夫人揭幕”。我当然没有这些资格。我的资格只有三个字:古德明。古德明说邓先生With1997,wearealltoldtolearnMandarin一语错了,应改为From1997,wewerealltoldtolearnMandarin。邓先生说这一句“笑死他”,说From应改为In;假如不改,were就应改为havebeen。这里且再给邓先生一些笑料。MichaelSwanPracticalEnglishUsage第一版指出:Fromisusedifwedonotsaywhentheactionorsituationfinishes。例句是:Hestudiedthepianofromtheageofthree。邓先生一定会说studied须改为havestudied,或from须改为at。他有资格,MichaelSwan没有。

意犹未尽,古德明先生他在8月14日发表题为“由一九九七年开始”的专栏文章继续向邓永铿先生叫板:

With1997,wearealltoldtolearnMandarin、In1997,wewerealltoldtolearnMandarin、From1997,wehavebeentoldtolearnMandarin、From1997,wewerealltoldtolearnMandarin四句,是不是都正确?这里前三句是邓永锵手笔,第四句是我写的,意思是“由一九九七年开始,当局就要我们学国语”。“由过去某个时候开始”,英文可用from字来说,配过去式动词,但这不表示事情已成过去。

MacmillanEnglishDictionaryfrom字条下有例句Ilivedwithhimfromtheageoftwenty(我二十岁开始和他同居),附注说同居关係“仍在继续”(startingataparticularageandcontinuing),不是已告结束。

这一点邓永锵不知道,所以他说:“幼稚园学生都知道(古德明)这句子是无grammar的。”至于第一句,邓永锵自言“另有意思”,其实意思不知所谓,文法不成体统。他错了,要自辩,那不要紧,但不应教读者跟他错。第二句文法正确,但句子所述限于一九九七年,不是“由一九九七年开始”。第三句以现在完成式动词配from,严格的英文学者会视为错误,会把from改为since;随便一点的,则会视为“也无不可吧”的别格。

邓永铿先生8月21日再发短函回应,避实就虚:

古德明先生…继续对我大肆攻击,睇来一定过“熨斗”……我只想再次解释一个基本的语文原则:通用的标准英语有别于课本英文和字典,尤其是发霉的!

古德明先生在8月24日的回复中也不再纠缠具体文字,但依然咄咄逼人:

先生…何(以)…效阿Q胜利,望望然自言自语“标准英文有别于课本英文和字典,尤其是发霉的”?未免贻笑三尺小童……多行无礼必自及,幸无怪僕咄咄逼人也。耑此奉覆,顺祝学业进步。

写到这里,不由感叹:“两文三语人”伤不起啊!不知各位看官有木有耐心看完,是否闹明白了这个“幼稚园学生都知道这句子是无grammar的”句子,两位大师到底谁说得更在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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