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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购物之关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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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是一个自由港,除了烟、烈酒和动力用的燃油(汽油、柴油等)之外,香港不对其他进口物品征收关税。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人前去香港购物的一大原因。许多人前去香港“扫货”经过内地海关时候却被要求交税。那么去香港购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据了解,随着内地与香港沟通交流的日益频繁,加之“一签多行”政策开放以后,内地居民到香港购物也越来越便利了。年底将近,香港再度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打折季”,各类商品的优惠促销活动吸引了众多的国内旅客。但很多国内旅客到香港“扫货”前,对于海关的许多规定却并不了解,回来经过内地海关时,却发现自己购买的东西是需要缴纳税款的。

  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海关监管规定,旅客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但是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并不代表就“免税”,对于部分“应税物品”,海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征税验放。但对不同类型的旅客携带进境的个人自用物品,管理政策上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进口税的起征点不同、个人物品标准不同。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海关通关程序分为“选择是否申报、接受海关检查、办理相关手续”三个步骤。其中,选择是否申报是最重要的,它是判断行为是否涉嫌走私的重要标准,也是海关对旅客所携带物品作出处理的重要依据。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申报单》,选择申报台或申报通道向海关书面申报。

  深圳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旅客通关时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守法配合最便利。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旅客可以通过查看口岸内的海关对外公告栏、电子滚动屏、《通关须知》宣传单张等进行详细了解,也可以通过现场咨询或拨打各现场海关的业务咨询电话咨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旅客如携带自购的贵重物品出境时,最好在现场向海关进行申报。

  □相关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

  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和对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总值超出2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

  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居民旅客”,是指出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内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主要包括持商务签证、公务签证、个人旅游签证等类型的国内旅客;“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主要包括港、澳、台地区旅客以及外籍旅客等。)

  据海关总署《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规定: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的内地居民可免税带进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1瓶(0.75升以下);

  其他旅客可免税带进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2瓶(1.5升以下)。

  海关对以下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常见物品。

  对于短期内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内进境超过1次)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按规定只放行其旅途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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