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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成新加坡住房制度重点.

刚刚更新 编辑: 新加坡 浏览次数:192 移动端

  新加坡国土小人口密度大,历史上也有过“买不起房”的阵痛。然而他们通过修建组屋,实现了为国民提供经济适用房的目标。到2010年,新加坡解决了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问题,成为东南亚地区住房问题解决得最好的国家之一。新加坡是市场经济国家,但住房的建设与分配并不完全通过市场来实现,而是由政府主导公共住宅的开发与建设。这是新加坡住房制度中的重要特点。(获得更多新加坡留学咨询请咨询澳际免费在线咨询顾问)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直属国家发展部,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机构,其财政预算纳入国家计划。该局的目标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就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廉价房屋。新加坡政府赋予新加坡建屋广泛的合法权力,建屋发展局代表政府行使权力,负责制定组屋发展规划及房屋管理。作为最大的房地产经营管理者,新加坡建屋发展局还负责组屋施工建设工程、房屋出售和出租。多年来,建屋发展局一直都是新加坡惟一获授权的公共住屋机构。

  同时,政府除了严格控制土地资源,为组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土地保障外,还以提供低息贷款的形式给予建屋发展局资金,支付大笔财政预算以维持组屋顺畅运作。此外,政府对组屋的出售实行优惠,补贴亏损。为了保障普通老百姓能够买得起,组屋售价是由政府根据中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来确定,而不是靠成本来定价,其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由此造成建屋发展局的收支亏损。

  新加坡还建立了中央公积金制度,全面强制储蓄制度。完备的公积金制度成功地运用了人们的储蓄积累,为国家提供了取之不尽的住宅建设资金,有效地解决了老百姓无力购房的难题,进一步促进了公共住宅的建设与发展,使国家建得起房,老百姓买得起房的目标得以实现。

  政府除了以家庭收入水平为依据,实行公有住宅的合理配售政策外,还出台法律严格限制炒卖组屋,确保组屋政策的顺利实施。上世纪60年代,新加坡制定并实施了《新加坡建屋与发展法》、《建屋局法》、《特别物产法》等,逐步完善了住房法律体系。这些缜密而严格的法律法规,对购买人条件、购买程序、住宅补贴等均做出严格规定,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严格限制炒卖组屋的行为,限制居民购买组屋的次数,从而有效地抑制了“炒房”行为,确保了组屋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新加坡的经验表明,住房是特殊的商品,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必须由政府主导。这些经验对于我国建立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也有借鉴意义。尽管中国国情与新加坡不同,但新加坡政府主导住房的经验一定程度上适合中国。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体现,是政府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当成为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主体。为此,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遏制商品房价过快增长,通过政府的调控来弥补市场失灵,以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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