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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推“罪行纪录查核机制”防虐待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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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政府推出自愿性质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方便学校等僱主在聘请与儿童或智障人士有紧密接触的僱员前,向警方查核求职者有否性罪行定罪记录。一项调查发现,近90%受访僱主曾使用该机制。大部分受访者反映申请需时长,建议增设网上或邮递申请渠道;同时受访者普遍认为,现时115元的收费水平偏高,建议宽减综援人士、低收入人士及学生的申请费用。(获得更多留学咨询请咨询澳际免费在线咨询顾问)

  应聘者需赴警总部办理

  该机制让从事与儿童、智障等精神上缺乏行为能力人士有关的机构,如社会服务机构及学校,在聘请员工时,可要求查核求职者是否曾有性罪行定罪纪录。该机制规定,应徵者要先得到準僱主提供可能聘任的证明书,然后亲身前往湾仔警察总部办理查核手续,警方遂将结果上载至自动电话查询系统,并向应徵者发出一个密码,让準僱主根据密码致电系统查询记录。

  查核手续繁复倡自行申请

  防止虐待儿童会今年5月进行问卷调查,共收到95份由幼稚园及幼儿学校、小学和中学、特殊学校以及社会服务机构填交的问卷。89.5%受访者曾使用有关机制,主要是僱用社工、老师及代课老师等。大部分受访者认为,查核手续繁复,建议毋须聘任证明书下,让求职者在应徵前自行申请,及增加网上或邮递等申请渠道,以加快批核流程。大部分受访者认为,目前只有一个申请地点太少,建议增加分区申请地点。

  机制未涵盖义工应徵者

  目前,该机制未有涵盖当义工的应徵者,家长也无权查核所聘用的私人补习老师的性罪行纪录。约40%受访者认为,机制扩展至义工,但其余60%受访者则担心,此举会减低义工的服务意慾。71.6%受访者同意,将查核机制开放予家长等个别僱主,以进一步保护儿童免受性侵犯。

  防止虐待儿童会认为,目前机制属自愿性质,建议当局尽快订出立法的时间表,及开放予僱用与儿童工作相关人士的个别僱主,如家长,当家长为子女聘用私人补习教师时,可查核应徵者的背景,保障儿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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