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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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在德国大学专业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德国大学法学专业于1 9世纪柏林大学创建伊始,着名的教育家洪堡就将学术研究作为大学的主要职能。德国大学后来都秉承了这种传统。在以“造就学术研究接班人”为目标的博士生培养阶段,这一点尤为明显。下面我们来简单的介绍一下:
德国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生在学校里往往是以研究助手、而并非学生的身份存在的。德国高等教育理念认为,在这一阶段,应当培养博士生独立思考学术问题、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培养方式上,绝对不能象培养硕士生那样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这种思想在制度上的体现是:德国大学的博士生没有必修课。
德国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生就读期间,最重要的任务是完成一篇高水平的、展示其学术成果的博士论文。这就需要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大量阅读相关材料,在实践中搜集第一手资料。没有课程安排,他们在研究时间和灵活性方面便具有更大的余地和自主权。当然,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缺乏某个领域的知识,可以去选听一些课程或参加讨论班,完善其知识体系。
我国的法学博士生培养过程中,“课程过多、过杂”是博士生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博士生培养阶段是高等教育领域学位教育的最高阶段,博士生的专业知识已经比较扎实,因此,不宜为他们安排过多的课程,而应该让他们集中精力,争取更多的科研成果。与此同时,可加强对其研究成果的考核,以达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不出成果的博士生,可以延迟甚至取消其答辩资格。
每个国家的法学高等教育体系都有与本国教育理念、文化传统以及经济基础密切相关的特点,但是培养出既有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又具备熟练的实务技能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恐怕是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共同目标。因此,各国法学教育模式之间的借鉴与吸收,是非常必要的。
德国大学法学专业和我国有着一定程度上类似的法学观念和法律体系的德国,其法学教育的许多独特经验都值得我们思考、学习。即使某些做法在我国现阶段无法实行,也能给我们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改革目标提供一些启迪。希望本文能作为引玉之砖,给我国的法学高等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些借鉴的资料。
上述是德国大学法学专业的相关介绍,准备申请德国留学的学生可以了解一下,希望对大家的德国留学生活会有帮助。更多德国留学咨询欢迎您随时与在线德国留学专家资讯。
Amy GUO 经验: 16年 案例:4272 擅长:美国,澳洲,亚洲,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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