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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新护照时竟被告知不是合法的澳洲公民?

刚刚更新 编辑: 澳洲 浏览次数:420 移动端

  据报道,已在澳大利亚生活超过半个世纪的特里萨马伦(Teresa Mullan)在申办新护照时,被政府以不能证明自身为澳大利亚公民为理由拒绝了申请。

  然而,马伦在澳大利亚生养了孩子,曾为3届政府服务,为10次联邦选举投过票,还用过澳大利亚护照周游世界。可是,当她为7月的海外假期更新护照时却遭到了拒绝。

  澳大利亚费法思媒体报道说,根据澳移民和边防部(DIBP)指示,出生于海外的被收养者的澳大利亚出生证明已经无效,该证明是其澳大利亚公民身份的合法证据。

  针对这一事件,澳大利亚外交外贸部(DFAT)及DIBP并未就此改动作出任何解释。

  这些已由澳大利亚护照办公室施行的改动,意味着潜在的上千名以澳公民身份自居的跨国被收养者已失去此身份,尽管他们手持澳大利亚护照。

  马伦将此比作一场羞辱的并且让人失望至极的闹剧。“这是移民和边防法拙劣和不够人性的又一例证,”马伦说,“都过去52年了,我现在就威胁到国家安全了? 我只觉得我的祖国剥夺了我的国民身份。这只能证明政府忽视了公民权利的不可侵犯性。”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律部教授鲁本斯坦(Kim Rubenstein)曾著书论证公民法律的缺陷,论述了一系列可能发生在“除被法律承认外”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澳大利亚人身上的情况。

  马伦于1963年12月出生于新西兰,1964年3月被带到澳大利亚收养。成年之后她也常为此纠结不已。她是“白人被偷走的一代”。马伦的亲生母亲来自昆州,在奥克兰(Auckland)秘密生下了她。当其父母亲回国寻求州政府帮助时,却被迫与孩子分离并签下收养表格。

  针对眼下的困窘,她不禁发问,“我的亲生父母是澳公民,随后被昆州政府从他们身边夺走,之后被另两名澳大利亚公民收养,我怎么就不是澳大利亚公民了?”

  2015年12月,DFAT在信函中以公民证无效为由,正式拒绝了马伦的护照更新申请。官方表示她只是这一影响了少数被收养者的法律变动的“意外”。

  马伦申请公民证所交材料被DIBP裁定无效,告知她公民身份需要通过“国籍授予程序”才能“获得”。

  但就在几天前,新西兰接受了马伦的护照申请,还给予了她新西兰公民身份,即便她只出生后在那儿呆过几周,但她在澳大利亚的身份尚未明朗。

  杜敦发言人称移民局非常理解这些“深信自己是澳大利亚公民”的长期居民一朝发现事实有变所产生的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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