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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关于就业的规定.

刚刚更新 编辑: 加拿大 浏览次数:358 移动端

  很多去加拿大留学或是移民的人对加拿大就业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加拿大的《劳工法》是由各省在不同政党领导之下制订的,虽有所差异,但基本原则大致相同。了解《劳工法》对雇主很重要,雇员被解雇时,可向法律界人士查询自己的权益。若雇主未遵守《劳工法》,会被追讨赔偿。在此情况下,违约雇主很难逃脱处罚。即使曾经与雇员订下合约,但如果合约违法,仍然是无效的。《劳工法》通过制订薪金、工作时间和假期方面的基本标准来保障劳工的基本权益。下面来看看加拿大关于就业的规定介绍。

  工作时间及超时工作

  加拿大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每周应有一天休息。如果你超时工作,必须获得补偿。经理级人员则不受工作时间及超时规定之限。

  休息时间

  雇员每连续工作五小时后,最少必须有半小时的进食时间。

  工资发放

  加拿大的雇员最少必须每半个月获发一次工资,发薪日不得迟于该段时间之后八天。发薪期限不得超过十六日。薪金扣除拿到工资的支票时,发现被扣去之数可能叫你惊讶(你的工资与真正拿回家之数有差异),工资扣除严格执行且多属强制性,项目有入息税、加拿大退休金Canada Pension Plan、就业保险金Employment Insurance等。此外还可能有工会费、医疗保险。

  就业保险

  加拿大人如果因为失业、患病或生孩子或领养孩子而不能工作时,都可以透过全国性的就业保险计划National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EI而获得临时收入。从法定薪金中扣除的供款是强制性的。通常只有自雇人士不能享有这种收入。

  详情请向加拿大就业中心Canada Employment Centre查询。

  加拿大退休计划

  多数加拿大人均须在收入中扣除加拿大退休金供款。全国除魁省外皆实施此法,魁省有自己的计划,称作[魁北克退休计划]。 CPP是一项公共保险计划,它的好处在于使供款者退休后,或其身休长期有障碍,均可得益。供款者即使去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可得益。退休金额之多少,以供款者过去赚取所得,及供款期为基础而计算,供款额以年入为本,由雇主与雇员分担。自雇者则全由自己支付。加拿大公民与永久居民得享有退休金福利,当事人必须申领,得款必须税。领取者不管在世界何地亦可得款。

  假期及薪金

  全职人士于工作一年后可获两周(十个工作天)有薪假期。经过连续工作五年后,每年可获三周有薪假期。假期不得以薪金替代。

澳际提示:

  1.加拿大留学生必看之政策

  2.加拿大留学 两大利好政策介绍

  3.加拿大留学签证的七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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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假日

  加拿大的全国性假日如下:

  新年一月一日

  复活节日期不定,多数在四月)

  维多利亚日五月二十四日(魁北克省除外)

  St-Jean-Baptiste Day六月二十四日(只限魁北克省)

  加拿大国庆日七月一日

  劳动节九月第一个星期一

  感恩节十月第二个星期一

  和平纪念日十一月十一日(并非全国性假日)

  圣诞节十二月二十五日

  节礼日十二月二十六日

  在大多数省份八月的第一个星期为假日

  产假

  雇员不得因为怀孕而遭解雇。此外,她还可获得无薪假期,继续保有其退休金或医疗计划,并于产假结束后返回原工作岗位。

  辞职通知

  雇员辞职必须给予雇主通知,但通常会给予至少两星期通知。工会约有三分之一加拿大工人参加工会组织。发展工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个别雇员与雇主谈判时,缺乏讨价还价实力。雇员相信组成工会之后,可以较为平等的地位与雇主进行雇用条件的协商。一般而言,工会试图尽可能提高会员薪酬及职位保障。

  未能依法支付工资

  假如雇主非法克扣工资,首先你应该正式提出要他支付。否则,你可向受雇标准局Employment StandardsBranch提出申诉。

  劳工法则

  加拿大的劳工法例监管工作时间、超时工资、假日、最低工资以及歧视等。受雇之后,最好查清楚雇员的权利。详情可向最近你的加拿大就业中心查询。

  2008年7月,联邦政府率先与阿尔伯塔省政府签订了有关临时外籍劳工人员的谅解备忘录,就有关外籍劳工信息资源共享、劳工保护以及工作条件等达成一致意见。联邦和各省政府均强调,无论通过何种形式引进的外籍劳工,其工作薪酬、待遇和条件不得低于本地劳工,如政府发现雇主剥削劳工现象,将取消雇主聘请外籍劳工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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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去加拿大留学或是移民的人对加拿大就业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加拿大的《劳工法》是由各省在不同政党领导之下制订的,虽有所差异,但基本原则大致相同。了解《劳工法》对雇主很重要,雇员被解雇时,可向法律界人士查询自己的权益。若雇主未遵守《劳工法》,会被追讨赔偿。在此情况下,违约雇主很难逃脱处罚。即使曾经与雇员订下合约,但如果合约违法,仍然是无效的。《劳工法》通过制订薪金、工作时间和假期方面的基本标准来保障劳工的基本权益。下面来看看加拿大关于就业的规定介绍。

  工作时间及超时工作

  加拿大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每周应有一天休息。如果你超时工作,必须获得补偿。经理级人员则不受工作时间及超时规定之限。

  休息时间

  雇员每连续工作五小时后,最少必须有半小时的进食时间。

  工资发放

  加拿大的雇员最少必须每半个月获发一次工资,发薪日不得迟于该段时间之后八天。发薪期限不得超过十六日。薪金扣除拿到工资的支票时,发现被扣去之数可能叫你惊讶(你的工资与真正拿回家之数有差异),工资扣除严格执行且多属强制性,项目有入息税、加拿大退休金Canada Pension Plan、就业保险金Employment Insurance等。此外还可能有工会费、医疗保险。

  就业保险

  加拿大人如果因为失业、患病或生孩子或领养孩子而不能工作时,都可以透过全国性的就业保险计划National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EI而获得临时收入。从法定薪金中扣除的供款是强制性的。通常只有自雇人士不能享有这种收入。

  详情请向加拿大就业中心Canada Employment Centre查询。

  加拿大退休计划

  多数加拿大人均须在收入中扣除加拿大退休金供款。全国除魁省外皆实施此法,魁省有自己的计划,称作[魁北克退休计划]。 CPP是一项公共保险计划,它的好处在于使供款者退休后,或其身休长期有障碍,均可得益。供款者即使去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可得益。退休金额之多少,以供款者过去赚取所得,及供款期为基础而计算,供款额以年入为本,由雇主与雇员分担。自雇者则全由自己支付。加拿大公民与永久居民得享有退休金福利,当事人必须申领,得款必须税。领取者不管在世界何地亦可得款。

  假期及薪金

  全职人士于工作一年后可获两周(十个工作天)有薪假期。经过连续工作五年后,每年可获三周有薪假期。假期不得以薪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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