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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美国职业移民全攻略中篇.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181 移动端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EB-1(c):

  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EB-1(c)类美国职业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EB-1(c)的要求如下:

  在过去的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他/她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及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

  EB-1(c) 的申请也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申请时,未来雇主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了解更多关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的内容,请点击EB-1 。

  美国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专业/技术人才EB-2):

  这一优先类别的申请人一般包括两种情况: (1).申请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申请人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申请人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与领域内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拥有更出色的专长。

  EB-2类的名额为每年约40,000个名额(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以及本年度第一优先类别的剩余名额。 EB-2申请需要工作职位承诺(Job offer)和劳工证(PERM),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申请人获得了基于国家利益的豁免(NIW); (2).申请人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的规定;(3).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的申请。

  如果申请需要劳工证,则需要由雇主在批准的劳工证基础上提交I-140申请。 更多关于劳工证申请的内容,请点击劳工证。

  国家利益豁免(NIW)的I-140申请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提交。目前,NIW是第二优先类别内被广泛使用的一类申请。 了解更多关于NIW的内容,,请点击国家利益豁免(NIW)。

  美国职业移民第三优先 (技术/非技术工人EB-3):

  职业移民的第三优先类别包括熟练工人(Skilled Workers)、学士学位持有人以及其它工人。 第三优先类别的名额也为每年约40,000个(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以及本年度第一和第二优先类别的剩余名额。 但是,非熟练工人(Unskilled Workers)的名额数不得超过10,000个。 所有第三类别的I-140申请都需要由雇主提交;EB-3也需要申请劳工证,除非申请人是: (1).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的申请条件; (2).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的规定。

  EB-3包括三个具体分类:

  熟练工人:申请人必须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以及其它工人:申请人能够胜任不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了解更多关于劳工证申请的信息,请点击劳工证。

  相关链接:五大美国职业移民全攻略前篇

       五大美国职业移民全攻略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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