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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绿卡移民交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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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下旬,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部分实施细则。澳际教育调查得知,根据新规,不管是美国公民还是拥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只要在美国境内居住、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是在海外居住、资产超过20万美元,就必须向政府申报。如果在美国移民人士藏匿不报或漏报,会被处以1万美元罚款;如果被国税局发现后仍瞒报,罚款可追加至5万美元,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美国重拳出击对投资移民征税

  其实,美国要求申报海外账户并非新规。197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银行保密法》,要求美国公民申报所有在外国金融机构开设的海外账户,申报起点是1万美元。美国也是唯一一个要求本国公民为海外收入支付所得税的发达国家,只是此前这项法律并没有被严格执行。

  有人说,这是因为美国政府差钱了,所以想出这么个开源的法子。也有分析指出,奥巴马此举是为了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避税的富人阶层,缩小贫富差距。美国参议院一份报告显示,美国富人利用司法机构无法控制的离岸账户每年逃税金额高达700亿美元。

  美国政府重拳出击,对华人影响颇大。在美国,大约有250万华人是美国第一代移民,这些人与祖籍地都有或多或少经济上的联系。另据统计,中国大陆的公民获得美国绿卡的数量已经连续多年排名第二,每年基本上都在6万到8万多人。比如2010年,加上台港澳居民,就有超过8万名中国人获得美国绿卡。

  中国投资移民人群中以企业家居多,一旦获得美国身份,将来其在中国或其他海外投资经营所得其实都要向美国国税局报税。为了避免多国重复征税,在中国依法纳税之后,向美国提供缴税证明可作相应抵扣,但如有不足部分,仍然要补齐差额。

  根据美国税法,即便外国人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5年,并要求补交放弃国籍前5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澳际教育特此提醒大家,有些富人移民家庭为了避税,会采取夫妻二人分开报税的做法,一半弃籍/卡以“非居民外国人”名义报税、另一半保留美籍或绿卡。这确实可以起到避税目的,但放弃的程序是不可逆转的,因此仍然要谨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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