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列表> 我在新加坡可怕的租房经历.
签合约:
在2010年4月29日,我和我女朋友两人在122C, West Coast Way, Hong Leong Garden Shopping Center,4楼,与上述夫妇(据他们自己讲是二房东)签订合约,租一个主人房。由于我们是第一次和二房东签合约,经验不足,签完后我们以Cash的形式交付给他们 S$1100 的押金(每月房租S$860, 剩下的S$240据二房东说是水电押金,坚持要收。我们当时也没有想清楚,就给了他们这笔不合理的押金)。
合约上不合理条款如下:
水电费:
看房时男的说要按房间数平分,签约前女的又打电话说要按人头数平分,我们觉得这样也算合理,就接受了。4月29日晚去签合同时,关于水电的条款又多了一条,如果水电费没有超出S$200, 5个人平摊水电,如果水
电费超出S$200, 二房东夫妇只出S$67, 剩余的由其他三个房客平摊。
当时我们就很质疑这项新增条款,可是二房东坚称女的有正常工作,男的正在找工作,白天也不在家,平时电费不可能超过S$200, 我们一大意,也接受了。
器具损坏:
器具损坏完全由房客赔偿,后来看合同,居然没有说明是主人房内的设施还是公用场所。
合约满期搬出时退还押金条件:
请大家注意,合同上写合约满期时,房客要帮助二房东找到下家房客才能领取押金。
二房东反悔搬入时间:
5月7号,我们先是在上午短信二房东(他们两个人只有一部手机),问何时可以搬入。他们没有回复,于是我等了一会又打电话给他们,男的接的电话,口口声声答应了5月8号下午2点可以搬。于是我们开始找搬运车辆,联系朋友做帮手,并安排了晚上的其他事宜。然而当天(5月7号)晚上6点多,男的二房东又突然打电话告诉我只能在晚上六点之后搬入,我们和他商量,可不可以还是2点搬,他说不可以,完全没得商量,原因居然是他老婆上夜班做shift,需要睡觉。所以,男的没工作,女的做shift, 他们整天至少有一人在家,这个情况在之前谈水电的时候完全没有告诉我们。
由于他们出尔反尔的行为,再联系其他不合理条款,我们决定不能搬进去。当事就打电话说明我们的决定,要求退还押金,他们坚决不还,还要进一步敲诈我们一个月的房租和网费。
我们试图在电话里与他们商量解决方案,可是每次他们不是不接,就是还没有等我们说话就挂机。最后干脆把手机关掉,使我们无法联系到他们。他们最后短信要胁我们,说他们5,6点之前不在家(之前说女的要睡觉),之后要我们带着第一月房租和网费搬入,否则“后果自负”。
这就是事情到现在的发展。事情过后一想,就算我们真住了进去,合同到期之后押金也很可能拿不回来。因为上述种种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有空子可以钻。我们把经过叙述出来,希望现在和以后找房的房客不要被同样的人欺骗,也希望其他被他们骗过的房客能够联合起来,不让这种黑心房东有立足之地。
补充两点细节:
1. 在签合约, 收押金的时候, 他们俩借口电脑坏了, 不能用ibanking转账,坚持要求交cash, 收了押金, 我们反复要求他们写一个收据,可是他们死活不肯 (估计他们之前也因为押金收据骗钱失败过) . 说合同就是收据. 我们也没有坚持,大家以后一定要引以为戒.
2. 在签约时,他和我们说好搬入那天他们给我们房间钥匙. 可是在在5月7号, 我们要搬入的前一天, 我和男的打电话, 说到领钥匙问题时, 男的开始含含糊糊, 推说不确定, 要跟自己的老婆商量. 另一位和这对极品打过交道的热心朋友告诉我, 他以前向这对二房东租屋, 搬入时他们居然不肯给钥匙, 借口说,家里随时有人,房客回家只要敲门就可以了. 后来女的又以房客敲门太响影响她休息为借口为难房客, 直接要房客当天搬出去.
Amy GUO 经验: 16年 案例:4272 擅长:美国,澳洲,亚洲,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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