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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美国留学最新签证政策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314 移动端
如需申请F类或M类,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如需有关DS-160的更多信息,请访问DS-160网页。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一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厘米x5厘米)照片。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如需了解签证互惠费的应用范围及其金额,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 美国学校或项目提供的I-20表。 SEVIS(I-901)缴费收据(证明申请人已缴纳SEVIS费用)。如需了解详情,请访问SEVIS网站。 除上述材料以外,申请人还应出示面谈预约单,证明您已从这一服务渠道预约面谈。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第1步 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第2步 缴纳签证申请费。 第3步 在本页面预约面谈。要预约面谈,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 护照号码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 DS-160确认页上的十(10)位条形码编号 第4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使/领事馆进行面谈。请随身携带一份预约单打印件、DS-160确认页打印件、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近照以及所有新旧护照。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 表明在经济、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文件,证明您在完成美国的学业后会如期回国。 您认为可以作为申请支持材料的资金证明和任何其他文件:证明您有充足的资金支付第一学年的所有开销,并且能够为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剩余开销找到足够的资金来源。M-1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有能力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 我们不接受银行对账单的影印本,除非您能同时出示银行对账单原件或银行存折原件。 如果您有资助人,请携带您与资助人的关系证明(例如您的出生证明),资助人最近的纳税申报表原件、银行存折和/或定期存款证明。 能够证明学术准备情况的学术性文件:带有评分/评级的学校成绩单(最好使用原件)、公共考试证书(A-levels等)、标准化考试分数(SAT、TOEFL等)以及毕业文凭。 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学校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 一份详细介绍以往学术和专业经验的简历 (英语版),其中包括投过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获取简历范本。 美国教育机构所教授课程的官方成绩单(针对返签学生)。 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打印网页(针对所在美国教育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如果配偶和/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签证主申请人留美期间前去陪伴或团聚,应申请F类或M类衍生签证。我们目前尚未推出针对F类或M类签证持有人父母的衍生签证。 如果家属没有与签证主申请人一起在美国居住生活的计划,只是希望利用假期探访,也可以申请针对游客的(B-2)签证。 配偶和家属不得以F类或M类衍生签证的身份在美国工作。如果您的配偶/子女希望在美国工作,必须申请相应的工作签证。 针对家属的支持性文件 有家属陪同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人与其配偶和/或子女的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和出生证明) 我们建议家庭成员同时申请签证,如果配偶和/或子女出于各种理由必须在以后单独申请,则家属届时应携带学生签证持有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其他必要文件。 选择性实习(OPT) F-1签证持有人在完成毕业的所有课程要求(不包括毕业论文或同类规定)或完成所有要求后,可以申请12个月以内的选择性实习。OPT与学生的学业是相互分离的,OPT时间通常不会反映在学生的课程或学习安排中。学生为OPT申请F类签证时,可出示其I-20表,而其上指明的原学习结束时间可能已过期。但是,上述I-20表必须由学校指定管理人员标注相关内容,表明学校同意学生参加超出常规学习周期截止时间的OPT项目。此外,该学生还必须提交材料来证明USCIS已批准其实习项目或正在申请,出示工作许可证(Employment AuthorizationCard)或标注他/她正在申请OPT项目的I-797表均可。 学习中断后学生签证的有效性 如果学生在美国境外停留时间或停课时间超过五个月,则返校时必须重新申请F-1或M-1学生签证,详细说明参见下文。 在美国境内的学生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学生(F-1或M-1)在转校或转项目后五个月内还未重新开始上课,将丧失其身份。一旦丧失身份,除非USCIS予以恢复,否则学生的F类或M类签证也会失效,从而无法重返美国。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USCIS网站,详细了解与恢复身份相关的I-539(申请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表。 学生在离境之后重返美国 如果学生中断学习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五个月以上,将丧失其F-1或M-1签证身份,除非其海外活动与课业相关。出发前,学生们最好事先与学校的指定管理人员沟通,确定其海外活动是否与课业相关。 如果返校学生在入境口岸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边检员出示仍在使用期内的F-1或M-1签证,而事实上其中断学习离开美国的时间已经超过五个月,CBP边检员将以缺乏有效非移民签证为理由拒绝该学生入境。与此同时,CBP还会要求取消其入境申请并注销其签证。因此,为谨慎起见,如果学生离开美国从事非课业相关活动的时间超过五个月,在准备返校之前最好到使/领事馆申请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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