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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耶鲁本科毕业生:我在美国学写作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260 移动端

很多过来人说,跟美国学生相比,中国学生的阅读量远远不够,所以,刚去美国,很容易被浩瀚的阅读量压垮。其实,除了阅读,更难的是写作。最远的距离不是母国和美国的数千英里,而是脑海与笔尖的距离。

我坐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张空白的word文档。有时外面的走廊里传来同学嘻嘻哈哈的说笑,或咚咚的篮球声;有时对面宿舍的房间里传来奔放的摇滚乐,我脚下的木地板也随之微微共振。在这样的时刻里,我的房间反而显得更加安静,可以听到硬盘嗡嗡转动的声音。

时间一分一秒溜过,word文档上出现了两行字,变成了三行,四行,光标停留了许久,选中之前的两行,轻轻的一声 啪嗒 ,又变回两行。窗外明媚的午后已经变成霭霭的黄昏。再一瞥,夜幕中的街道已经被星星点点的路灯照亮。

美国留学的许许多多个午后,我曾经这样度过,以至于今天,当我闭上眼睛回忆高中和大学的日子,首先浮现在眼前的是一张空白的word文档,和那一寸一寸艰难前行的文字。这样的经历大概为许多求学异国的中国学生所熟悉:让人下笔沉重的并不仅仅是深奥的论文题目,更多的则是隔在思维和表述之间深深的语言沟壑。

对于在西方留学的中国学生,他们需要逾越的最远跨度往往不是数千英里的太平洋,而是到达大洋彼岸后,坐在异国校园的图书馆里,脑海与笔尖之间的距离。这挑战往往远比乍一想像之下要艰巨,其中既蕴含着语言学习本身的规律也揭露了中国语言教育的弊病:中国小学便开设了英语教育,学生在本科留学美国之前往往已经有了近十年的英语学习经历,然而不论在中国课堂还是课外补习班,对英语的训练往往更注重于被动的 听 与 读 ,而非真正允许学生将语言用作沟通工具的 说 与 写 。 说 往往可以在学生出国之后短时间内提高,既因为练习机会充裕,也由于和他人交流本质上是互动性活动,自己的手势,对方的表情,都可以帮助双方达成互解。

写则不然。独自面对着电脑屏幕,用异国文字构思论文,分析《哈姆雷特》中角色的心理挣扎,或日本经济崛起面临的困难,或三叶虫的灭绝原因,常常感觉自己如同一个笨手笨脚的孩童试图组装一件高科技精密仪器,不断失败受挫后,难免气恼沮丧。

而写作偏偏是美国教育最为重视的技能之一。在高中每一年,学生的必修课之一都包括主角是论文写作的英文课。不光英文课,历史课、哲学课甚至数学课都包含写作训练。到了大学,每个学生必须修至少两门写作课写作课才能毕业。 写作是通识教育注重培养的标志性能力之一 ,学校的网站上写道。 学生们在增强写作能力的同时,也学会了如何由被动变为主动的学习者。

的确,构思论文促使学生对问题进行深刻地思考,发现自己思维中潜藏的破绽,汇总多方信息和多角度观点提升自己的看法,而写作过程又锻炼学生将自己的看法以有说服力而缜密的方式表达出来。这都是无法用分数衡量而至关重要的能力,是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中的 渔 ,也是中国教育所欠缺的。

于是,抱着 良药苦口利于病 的觉悟,我在图书馆挑灯夜战,试图征服一个又一个论文题目。整个过程确实五味俱全:这其中充满了之前所描述的失望与挫折,同时,写出一个自觉精炼达意的句子,所带来的成就感也让人难以忘怀。语言障碍似乎将写作的一切苦与乐都放大了许多倍。

然而,当论文到了公正严格的教授手中,又到了深深铭记 忠言逆耳利于行 的时刻。 内容尚可,语言待进 是家常便饭的评语。碰上会逐字逐句批改论文的敬业教授,发回来的论文便是一片刺眼的红色。大一的时候,我拿着一篇在图书馆奋战数周完成,又请同学帮忙复读过的论文找到教授,对方读过前两页,也坦诚相告: 如果盖上论文作者名字,可以马上看出英语不是作者的母语。语言上还需要多多改进。

在这种时候,我往往会跑去找身边正在学习中文的美国人聊天,或是在和妈妈打电话时发发牢骚:如果有一天世界上的通用语言变成中文,那该多好!

带着语言障碍的镣铐,光是中规中矩的学术论文已经让人疲于应付,我便从没向人提起过我在国内曾经的兴趣 写散文。直到高二作文训练开始为高考准备,我一直享受着每周写周记的过程,小小的记事本如同如今的电脑屏幕,只是那时的语句从脑海中流出得更顺畅无阻。每次周一上课之前,交上去的作业堆在讲台上。在暗黄色的代数本或深蓝色的英语练习册中间,最显眼的便是那一摞的周记本,五颜六色,大小不一,高高的颤颤巍巍的一沓,仿佛随时会塌下来。那是唯一一项不打分的作业。

在一个崇尚标准答案的教育体制里,散文成了释放个性的唯一途径。而在美国大学崇尚个性的教育环境里,因为对语言能力的担忧,创作性写作却仿佛变得高不可攀。毕竟,它对语言表现力的要求更高,用英文想写论文已经如同被扒了一层皮,写散文岂不是要血肉模糊?仅仅这个想法便让我心惊胆战。

大学倒是提供了不少创造性写作(creative writing)的课程。一门主要针对大一新生,叫做 当代散文读与写 的课在同学中广受好评。那门十二周的课布置六篇作文,和其余写作课(四篇)比起来负担要重。课上,学生阅读名家名作,老师带领着分析写作技巧。课后,学生们写自己的作文,每篇有的只是一个宽松的主题,例如 一个人 、 一个地点 、 一个文化现象 、 一篇讽刺文 ,等等。

大一时我没能鼓起勇气选这门课,而大三时,听到身边同学的一片赞誉,我终于耐不住诱惑,决心不再让这个机会跑掉。我选了一些比较轻松的课和这门 重头戏 搭配,在书柜里摆上词典,买足了熬夜吃的零食,决定大战一场。

然而,当开始下笔时,我的感受却和写学术论文时有天壤之别。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如同坐惯了地铁的人有一天开始骑自行车,速度慢了下来,便突然注意到了路边的风景和四通八达的道路。

写了十余年的作文,应试教育的条条框框如同地铁的轨道,决定了学生的语言风格,而这种风格也在无形中限制了思维前进的方向。例如,若要写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和克服挫折的过程, 艰巨的挑战 , 功夫不负有心人 , 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 等在范文中屡见不鲜的词语便涌进脑海;写到科学家,便一定要描述 伟人伟事 写到日本,便一定要 勿忘国耻 任何事件一定要升华到道德层面,任何文体一定要遵照刻板的应试作文结构。这些无谓的限制既掩盖了作者的声音,也夺走了作者的真实感受。久而久之,写作仿佛变得更加简单,但作者的声音也会渐渐微弱,感觉会愈发迟钝。

正因为语言和思维之间有这样紧密的联系,当作者用另一门外语作为表达工具时,这过程既改变了语言风格,也解放了思维。之前那个如同堆满旧家具的拥挤阁楼般的大脑,在新的语言里突然变得空旷。没有了可以用来填满稿纸的陈词滥调,作者便需要再一次使用自己的感官去经历,动用自己的思维去判断,加上文化和语言隔阂,需要加倍努力地尝试将自己的感受传达给读者 这一切往往使写作变成一个使人耳目一新的过程。

用英文遣词造句,我仿佛又回到了小学的作文课堂,战战兢兢地写下每一个句子,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细致去审视每一个用词,毫无顾忌地使用比喻。语言表达的情感也丰富了起来:不再仅限于赞颂或谴责,语言可以用来反思、询问、讽刺、批判,或仅仅描述。这为写作的内容也打开了广阔的空间:在 好人好事 或 伟人伟事 之外,从学校附近中餐馆古怪的老板,到暑假留学日本时和一位陶艺师傅不期然的谈话,到实习面试时碰到让人啼笑皆非的面试官,素材无处不在。

如同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许多其他事物,语言障碍为我带来的既有苦也有乐,而这两种感情往往相互交织,难以区分。正是这种感情让我一次又一次在深更半夜坐在图书馆,面对着卡壳的论文,一边咬牙切齿,一边挑灯夜战,用咖啡因作用下的脑细胞推动着光标在文档上缓缓移动。

这时门外没有喧闹声、摇滚乐、篮球声,只有窗外传来麻雀的叫声。一瞥,远处的天空已经蒙蒙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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