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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留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攻略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522 移动端

什么是回国证明?难道回国还需要批准吗?这是许多学生提出过的问题。

据了解,《回国证明》并不是一纸回国的许可,而是对申请人在国外经历的证明,由驻外使领馆的教育组或教育处开具。回国后,《回国证明》可以用于认定留学生身份、购车免税、落户、创业优惠等都需要这张证明。

大多数留学国的学生都在毕业前通过中国使馆或总领馆的教育组负责办理《回国证明》。但根据中国驻美大使馆教育处信息,自2011年7月20日起,教育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纽约中心”)具体负责办理《回国证明》。

所以,先给大家介绍一下纽约中心。是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于1995年在纽约州注册成立的非盈利机构,主要提供《回国证明》、国际学生学者医疗保险、汉语推广、中美教育文化交流等提供服务。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则隶属教育部。所以,纽约中心属于官方机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纽约中心除了提供《回国证明》服务外,还为留学生提供学历认证服务。

在美人员因身份构成不同(攻读学位人员、访问学者、博士后、校级交流、联合办学等等)、所持签证不同,申请《回国证明》的时候,需要对号入座,以免弄错材料,造成申请延误。

申请资格

持 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学习或研究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回国证明》。

申请材料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即照片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应该在旧护照上)

2.未回国人员需提供 I-94卡(“白卡”或电子版I-94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需要包括个人信息、电子票号 和 行程信息。 个人信息一般为持票人的姓名或护照号;电子票号是在出票成功(即购票人成功付费)后,航空公司生成并发给购票人的机票号码,是登机凭证的一部分;行程信息中要包括飞机起飞与降落的日期、时间、地点)。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DS-2019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签证表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

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

已毕业但由于证书印刷等原因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者,可以申请。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原件,需注明申请人已毕业或已完成(has completed)学位课程,已取得获得学位的资格,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同时还需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院校,以及留学的起止时间,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联系方式。 一般学校会有注册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Registrar‘s Office),专门负责学生在校记录、学籍与档案等信息。申请人可向学校该类部门提出申请。

博士后、访问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留学单位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复印件和美方导师证明信原件(或美方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

持H1B签证博士后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证明博士后身份的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复印件和导师出具的已完成博士后研究的证明信原件。如无法提供证明博士后身份的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则须提供所在留学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没有人力资源部门的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具的证明信原件;

高级研究学者请提供美方留学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原件,证明信需注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职称。

5. 通过合作办学项目、交流项目或自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复印件。

6.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抵美入境章复印件、导师证明信原件(在美攻读并获得学位者,只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澳际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7. 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明信原件,翻译件/证明信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申请流程

《回国证明》申请流程分为网上申请和材料递交两部分。

网上申请: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申请地址:http://new.chinesehighway.com/user/common/userRegistration.do)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在线完善个人信息后,填写并提交《回国证明》申请表。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在此提醒申请人,请尽量等上述申请材料齐全后再提交申请,以免延误时间。

申请人在网络申请系统中需要选择邮寄方式,共有两种美国邮寄、一种中国境内邮寄可供选择:1、美国境内Express Mail(Over Night)(夏威夷、阿拉斯加和波多黎各地区无此项服务,不提供P.O.BOX服务,请选择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服务)2、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4-5个工作日)3、中国境内Express Mail(3-5个工作日)(请务必在系统内填写中国收件人的联系电话,并确保在您申请材料寄出后45天之内有人签收邮件。连续5天无法联系到收件人的邮件将被快递公司退回。)

邮资支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线使用信用卡支付(VISA或Master Card才能使用)第二种是选择用Money Order支付,在邮寄材料时,将Money Order放在材料首页邮寄。为了更方便快捷的支付邮资,中心建议使用信用卡直接在线支付。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系统提示的邮资在邮局或银行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Money Order上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和护照号码。

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材料寄送:请将纽约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确认信打印下来,放在申请材料的第一页位置,随申请材料一同邮寄至纽约中心,并在信封上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特别提醒申请人的一点是,系统发出确认信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材料审核

《回国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及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如遇留学情况比较复杂的申请,审核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中心会联系申请者补充相应证明材料。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回国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请申请人注意查看电子邮箱,申请人也可随时上网查询申请办理状态。

材料核对正常情况下,申请人收到的《回国证明》应有两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保留使用,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使用(即购车免税政策需要使用)。请仔细核对姓名、留学经历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如有疏漏或错误,请及时与纽约中心沟通。

特别说明留学期间有两段或两段以上留学经历,《回国证明》将根据申请人最后一段留学经历开具。其他留学经历均在《回国证明》备注栏中进行表述(最多可表述四段留学经历)。

已经回国的留学人员仍可以办理《回国证明》。手续请参看上文。值得注意的回国超过两年,只能提供《回国证明》第一联。

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

《回国证明》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一般不予补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发,申请人须在线申请《回国证明》的补发,详细填写补发原因,收到申请后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无具体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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