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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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签证分签证和非移民签证两大类,每种签证都有英文字母代号,各项签证都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严格的规定。
非移民类签证共有50多种,其中和有关的签证有3种,即F-1,J-1和M-1签证。中国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赴美签证主要是获得F-1或M-1签证。
F-1学生签证
专门签发给已获同意到美国进行全日制学术性学习或语言学习的外国留学生。
获得F-1签证的赴美留学生拥有这样的特许权利:
1、可以进入美国攻读学位并取得学位证书;
2、可以合法地在校园内课余打工,或因经济需要并经特别准许后在校外工作,还可准许在校外从事与所学课程有关被视为“实习性”的工作;
3、可以到美国境内、境外去旅行,或一直留在美国直到完成学业,最长可呆8年;
4、可以在美国转学,但须把变动通知移民局;
5、随行家庭成员可取得签证。
F-1签证在出国前的有效期是半年,因此,申请到F-1签证的学生,应在6个月之内赴美留学。当你持F-1签证进入美国后,就会得到一张I-94卡,美国移民局官员加盖身份期D/S,这意味着你可以以“学生身份”在美国一直呆到完成学业为止。
凡是为获得学位、毕业证书或学业证书而进入美国政府批准的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人均有资格取得F-1学生签证。所需条件主要有:
你必须作为全日制学生赴美读书;你必须被录取到能获得学位、毕业证书或其他证书的学习计划中学习学语言的学生免除这一要求 ;你必须有足够的英语能力来完成学业,或者录取你的学校愿给你提供特别的英语培训;你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或经济资助进行全日制学习;你必须怀有完成学业后回国的意愿。
F-1学生签证申请程序:
首先要申请一所可以签发F-1签证许可证——即I-20表的学校。所谓I-20表,是由录取学校签发的入学资格证书,只有当申请入学者达到学校对外国学生所规定的要求,并且证明该申请人具有能够保证完成学业的经济来源并已被录取时,录取学校才委派学校官员(DSO)签I-20表。此表格分为两份,一份是学校文件,一份是学生文件。两份表格均需由录取你的美国学校填写和签署。这份证书只是证明,该持表人经审查,各方面符合学校要求,即将成为该学校的全时学生。就表格本身而言,只是一份说明事实的公文,它是办理F-1签证的必要文件之一,但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美国有3000多所大学及1000多所私立中学,然而并不是每一所学校都有资格签发I-20的。所以,学生在报名之前要搞清楚所申请的学校是否有权签发I-20表。这在学校手册中通常会有说明。
入学要求通常会包括学习资格审核,如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毕业证书,申请大学的考试成绩或申请研究生的和其他专业考试成绩等等;语言资格审核,通常需要TOEFL考试成绩;财务资格审核,一般需要至少可供一年学杂费和生活开销的银行证明;还要准备注册为全时学生等等。
当你收到I-20表后,要仔细审核表列各种资料的准确性。如有错误要马上和驻校官员联系。
取得F-1学生签证,除了I-20表之外,你还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护照和一张和护照上相同的照片;
2、两份分别用中英文填写的OG-156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3、留学调查表和家庭成员表;
4、证明你在签证期满后将返回中国,有约束力的联系或义务的证明材料,如在中国居住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所有权契约,及说明仍有亲属留在国内的书面证明等,以证明你学习完毕后要回原居住地;
5、证明你学历的证件——成绩单、毕业证书等;
6、证明你现在有支付第一学年所有学费和生活费的资金证明文件,保证你在美学习期间有足够的费用;
7、申请人的英文水平证明,如TOEFL成绩单等;
8、经济来源证明,如存款、父母提供的担保及能力,或银行证明等,如有学校、研究单位或权威性学术机构能提供全面的财政资助(如奖学金、助学金、研究基金、担任助理任务等),申请人就没有必要提供更多的赞助证明。
申请F-1学生签证需要去美国使领馆签证处面谈。面谈时,签证官会检查和询问你的表格和证件的内容是否真实;会很仔细地审查你提供的有关经济来源的证明;签证官肯定要询问你打算在美国居留多长时间。
对于的学生签证,其身份的维持,不像大多数非移民类别(如观光、工作)的入境者那样在入境时给予一个固定的离美日期,美国移民局对持有F-1身份的学生,在入境时不会在其I-94入境卡上写出固定的离美日期,而会填写″D/S″(DurationofStatus)的标志,以证明外国学生将在美国停留至学业截止。所以,F-1学生可以持续地在美国学习,而不需延期。
F-1学生在学业完成时,可以申请工卡,在美工作实习。在一个学位完成后,学生可以继续学下一个学位,而不需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的申请。当全部学习或实习完成后,F-1学生还有60天的时间在美转换身份或离开美国。
所以,要有效地保持F-1学生身份,当事人必须维持全职的学生身份,也就是说必须保持每学期最少12个学分,且要按时完成学校在I-20表上所填写的结业日期。
J-1签证
J-1签证又称交换学者签证(也可能同时是一名学生),也是非移民类别签证的一种。签证的颁发对象通常是根据两国政府协议或双方校际(单位)交流协议赴美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的学生、学者或研究人员。
持有J-1签证的人所该遵守的规定、办理的手续和应注意的事项有许多和F-1签证持有者相同,但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处在于,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由美国政府、本国政府、某学术性机构或其他从事交流活动的机构全力赞助,在美国一个大学或学院从事研究性质的学习;在外国医科毕业生教育委员会的赞助下,参加一项医科实习或协作研究;在某个学校、教育机构或其他从事交流活动的机构,从事访问讲学、进行研究、接受培训,或者作为一名专家或学者到美国短期访问。
申请J-1的签证需要由交换项目的资助组织,如大学、政府机构及其他组织向美国驻外领事馆提交一份IAP-66表。这份表证明你被接受在美国从事一个教育、教学、培训或研究项目。每个J-1签证持有者都必然有一个赞助者,这个赞助者既可以是所进的那个美国高等院校,也可以是另一种类型的赞助机构。美国新闻总署是为J签证者的访问活动制定规范的机构。IAP-66表列有交换项目截止日期。
在一般情况下,J-1签证持有者在美国期间不能改变其学业目标,也不能从一个类别的交流学者转变为另一个类别的交流学者,除非这种转变能促进他们原有的学业目标。
因为持J-1签证赴美留学人员,在美停留3年后,必须回国服务2年,这是J-1签证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以使该项目赞助者促进交流的目的得以实现。
如果在美停留时间已满而又未完成学业,留学人员可申请免除回国服务,办理豁免手续。申请豁免者必须具备:在美停留期满一年以上;与原派单位结清经济、住房等关系,一次性归还其所用全部出国费用;已由中国驻美使馆出具“不持异议信”。
M-1签证
M-1签证专门签发给到美国接受全日制职业培训或攻读得到承认的非学术性课程的学生,如飞行驾驶执照、电脑技术的培训等。
申请M-1签证所需的材料和申请程序基本上与申请F-1相同。
除以上三种外,还有B-2观光学生签证。如有些学生希望在正式入学之前先到大学参观环境,则可以申请这类签证。
Amy GUO 经验: 16年 案例:4272 擅长:美国,澳洲,亚洲,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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