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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美加留学政策回顾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325 移动端

 转眼又到了一年年末,让我们一同回顾一下2012年美国、加拿大对政策都有哪些调整: 【美国OPT新政】

OPT新政解读:

F1学生是不可以在美国全职工作的,毕业以后,学生可以在相关专业领域寻找工作实习单位,申请OPT拿到移民局发放的EAD(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才可以全职上班。在实习期间,仍然保留F1的学生身份,实习期间如果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签订正式的雇佣合同,学生身份F1才可以转换为工作身份H1B。可以说,OPT是学生身份到工作身份的过渡阶段,也就是说国际学生可以得到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合法留在美国找工作、积累工作经验。但是,需要额外说明,OPT并不是一种类型,生的学生身份并没有改变,所以,要随时跟以前就读学校的国际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政策和手续上的变化,以便将来申请工作,或是继续留美深造。

1、必须在美国完成至少两个学期的全日制学习,也就是说,至少要在美国学习超过9个月。

3、OPT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学生的专业背景相关。

学生可以得到几次OPT机会?

1、学生毕业离开美国5个月以上,再次以学生身份进入学习新的课程,学满9个月以后(全日制)可以再次申请OPT专业实习。

【加拿大SPP、SDS】

SPP计划:全称是中加国际学生合作计划,主要针对于想去加拿大公立学院读书的学生,特别设立的申请渠道。

SPP计划的:SPP计划降低了资金担保的要求。之前是需要有12个月的历史存款记录,但是现在自从进行了这个SPP计划以后,这个资金担保的要求不再要求了。但也并不是说零资金担保,首先是要到加拿大指定的银行存一万加币的存款,然后要预交一年的。或者是能提供足够支付一年的金额的资金证明就可以。

SDS计划:全称是学习直入计划,以取代及优化原来的资金简化计划(GIC)。

新规还放宽对录取通知书的要求,不再只接受直接入读专业课的录取通知书。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即双录取或预备课录取)也被纳入可申请的条件以内。

目前SDS通过率近乎是100%,而且大大缩短了周期。 供稿人:澳际留学石家庄分公司咨询顾问 凌雁 特别声明:此文章为澳际留学原创文章,如有转载请注明 澳际留学 及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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