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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双重国籍者,可以更便利地穿梭在两国之间,享有两国国民的权利和福利,同时也用他们的智慧为所在国发展作出贡献;但作为硬币的另一面,双重国籍也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国民的忠诚度,甚至是国家危机时刻的“不定时炸弹”,因国籍争端,就曾引发过外交摩擦乃至严重冲突。
双重国籍的特殊身份,还成为某些人违纪违法的途径。今年4月11日,《人民日报》就刊发中纪委研究室研究员邵景钧的评论文章指出,有的违纪违法人员,“把作案地选择在国外、境外,或者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国外、境外”;还有甚者,“通过各种关系,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
对于两重乃至多重身份带来的问题,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觉》一书里曾提出过一个悖论:赋予人一种单一的身份认同,无疑是罔顾事实并非常危险的;但是很多人在多重身份认同的重叠幻觉里迷失了方向,变成了情绪动物,从而也失去了自由。
这或许也是双重国籍的悖论,双重国籍让个体、让国家变得更好还是更糟?多一重国籍,是多一重自由,还是多一重枷锁?多一层认同,是多一个选择,还是多一些痛楚、挣扎和凶险?
双重国籍:蜜糖还是砒霜
一位90岁的二战德国老兵给州长写了一封信,信里写着“太可怕了,我们的国家发生了什么?让一个英格兰人掌握权力!”第二天州长就给那位老兵打电话,告诉他,“首先,我不是英格兰人,而是苏格兰人,而且,坦率地说,我是德国人。”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双重国籍亦然。
有些国家视双重国籍如蜜糖,将其作为招揽人才、统合移民的利器。有些国家则视之如砒霜,认为双重国籍的存在是国家隐患。还有些国家游离于黑白之间,默许这一群体的存在却未从法律上赋予其合法性。
如果双重国籍是一道河,承认与不承认的国家分列河的两岸,左右相对隔河辩论,是越辩越明还是最后变成一笔糊涂账呢?
他,到底有几重国籍
这是一个让不少严肃的法学家们抓狂的情境题:一名孕妇乘坐英国航空公司一架从伦敦飞往美国波士顿的飞机,途中遭遇气流,孕妇要分娩,飞行员得到了加拿大机场的着陆许可,飞机着陆的同时婴儿降生了。母亲是埃及人,持美国护照,飞机从英国起飞,目的地是美国,但是却降落在加拿大。
问题来了,这个婴儿该算哪国人?有几重国籍?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求诸各国给予国籍的立法原则。其要者大致有两条:一为血统主义,即“属血”原则,指子女出生时,依据父母的血统而取得与父母相当国籍;二为出生地主义,即“属地”原则,指子女出生时即可获得出生地国国籍。
按照“属血”原则,母亲拥有美国和埃及国籍,埃及承认双重国籍,美国虽不明确承认,但采取默认政策,则这个小孩自动拥有埃及和美国双重国籍。
这个“幸运”孩子的国籍可能还不止于此。因为再按照“属地”原则,他还可能是英国人和加拿大人。
按照相关国际法,飞机是国家虚拟的领土,那么婴儿出生在英国的飞机上,出生地就是英国。当然,这个婴儿要拥有英国国籍,还需要满足另一个要件:父母任何一人为英国公民或已在英国定居者。
但飞机停留在加拿大,如将加拿大作为出生地的话,婴儿自然就拥有加拿大国籍。
也就是说,如果条件符合,这个婴儿可能同时获得埃及、美国、英国和加拿大四国国籍。当然,国际上关于空中婴儿的出生地归属迄今没有达成一致,所以婴儿被“属地”原则赋予的国籍尚有争议。
四重国籍故事的背后,其实恰是双重国籍概念的延伸——正是存在了双重国籍的事实,让三重、四重乃至更多重国籍变得可能,也让很多国家卷入不可预测的摩擦和纠缠中。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大约90多个,其余国家大多是默认双重国籍,默认意味着既不承认这一群体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为其获得外国籍而剥夺本国籍。有些国家认为:只要不伤害国家正当利益,那么公民加入外国籍,政府可以不承认他们的外国籍身份,不让他们担任政府部门公职,但不剥夺他们的本国籍。
大部分欧洲国家都承认双重国籍,赋予国籍一般参照“属血”原则;美国和加拿大则强调出生地原则,认为出生在哪个国家就应该获得哪个国家的国籍。
有些国家两者并重,比如法国,既注重血缘,又注重出生地。法国公民生的后代自然是法国公民,无论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外国人的孩子出生在法国的话,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父母可以代其申请法国国籍。90年代以后,法国不再允许外国父母为子女代理申请法国国籍,原因是控制外来人口。
也有一些国家完全不承认双重国籍,实行“单一国籍制”,如中国、缅甸、老挝、尼泊尔、不丹、白俄罗斯、古巴等20多个国家。
马来西亚不承认双重国籍,对外国公民入籍限制也很严格。即使本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结婚,外国公民也很难获得长期居留身份,更难获得马来西亚国籍。马来西亚对于隐瞒双重国籍的惩罚非常严厉,发现者甚至会遭到逮捕,继而被剥夺马国籍。
双重国籍的双重红利
渡边今年22岁,目前在日本一桥大学读书。他的父亲是日本人,母亲是美国人,因此同时拥有日本和美国两国国籍。
“我有两个国家的护照,因此往返日本和美国之间非常方便。从日本出境用日本护照,入境美国时则用美国护照,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另外,我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和日本找工作,不用申请就业许可。”
长谷川女士也是日本人,她拥有日美两国国籍,她说:“拥有双重国籍可以在美国和日本享有与两国国民一样的权利,而且可以真实感受两个国家的文化魅力。”
但日本法律禁止国民拥有双重国籍。为防止双重国籍的产生,日本实行“国籍选择制度”。所谓“国籍选择制度”,是指双重国籍者在22岁之前(这是指20岁之前拥有双重国籍者的情况,如果20岁之后拥有双重国籍,则在拥有双重国籍起两年内——编者注)必须对国籍作出选择,声明“选择日本国籍,放弃外国国籍”,如果不选择,会接到法务大臣的催告,这时如果在收到催告后一个月内不做出选择,将丧失日本国籍。
然而,事实上日本国内拥有双重国籍者还是大有人在。据日本法务省估算,截至2008年,日本总人口约1.28亿,其中事实上拥有双重国籍者达58万人,占总人口的0.45%。
一些移民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寻求双重国籍有现实生活和情感两个层面的原因,他们自豪于某一国家的公民身份,但也希望保有到另一国家旅行、购置不动产、投资以及享受健康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养老和退休等方面的优惠及便利条件。
如果个体寻求双重国籍是为了“拿两本护照,得两份红利”,那么国家层面承认双重国籍,又会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
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教授近藤敦认为,双重国籍对一个国家的积极影响大致有四个方面:一是它是统合二世、三世移民(二世、三世移民是指移民人口的下一代和下下代,比如某人是日本人,移民到美国,他的下一代就是二世移民,下一代的下一代就是三世移民——编者注)的一种手段;二是它可以带来稳定的人口和比较廉价的劳动力,以及吸引高端人才,同时还能防止集中居住化;三是可以维持国家与国民间的良好关系;四是有些国家希望居住在国外的国民从资金上资助国内的家庭。
在这四条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争夺高端人才。
在不少国家,给予双重国籍最首要的考虑,就是通过吸纳高端人才,促进国家发展。为此,欧洲一些国家甚至修改了移民入籍的法律制度,给予高端人才种种绿卡便利,甚至可直接获得相关国家国籍。
韩国曾经是一个实行严格的单一国籍制度的国家。但随着韩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为了吸引海外高级人才、防止国内精英流失,韩国国籍法也逐渐出现了变化,开始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
根据现在韩国的国籍法,海外高级人才、结婚移民者、成年前被外国人领养者、以及65岁以上高龄海外同胞可持有双重国籍。此外,在科学、经济、文化、体育等领域,能够为韩国国家发展做出贡献的外国优秀人才,将不受韩国国内居住期间限制,随时都可申请韩国国籍。
对于政府放宽双重国籍制度的方案,韩国舆论普遍认为,这是为适应人才流动日益频繁的国际化时代需要,韩国到了摆脱纯血统主义枷锁、张开双臂拥抱世界的时刻,单一国籍制度不应再成为阻碍国际优秀人才到韩国施展抱负的屏障,承认双重国籍是吸引更多全球人才,提高韩国国家竞争力的必然举措。
发达国家的人才争夺战,也引起了发展中国家的警觉。作为因应措施,上世纪90年代以来,相当一些新兴或发展中国家,如印度、菲律宾、巴西、墨西哥、越南、俄罗斯等,也开始承认双重国籍,希望以此促进人才回流。
忠诚之忧
双重国籍在让拥有者享受更多权利、福利和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争议和问题。
2007年,由于美国在伊拉克抓走5名伊朗人,伊朗在国内逮捕了4名拥有伊美双重国籍的学者,指控他们成立反政府组织,危害伊朗国家安全。
在国际社会,一旦两个国家间发生矛盾或战争,双重国籍的人无论选择哪方都可能会被对方国视为叛国。即使不作选择,也会被所在国怀疑“忠诚度”从而惹来麻烦。
在近藤敦教授看来,双重国籍虽有诸多好处,但三大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在战争或出现紧急事态时,国民缺乏忠诚心;二是有些人可能会借机逃脱国家法律的制裁;三是双重国籍者可能会在两个国家双重投票。
双重国籍是否会撕裂忠诚度?这无疑是个有关国家安全的争议性问题。美国移民问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克·克里科里安就认为,有双重国籍不只是出国旅行更方便那么简单,有时“相当于正式宣布分割忠诚、公民义务‘重婚’”。在他看来,一个人的政治忠诚主要通过国籍来表现,成为两个国家的公民就像信仰两种不同的宗教,意味着两边都不尊重。
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王辉耀也曾撰文称,各国对双重国籍的担心主要是“身份认同”,当两国处于敌对或未建交状态,双重国籍者的效忠问题难以解决。此外还有国家安全、参政议政、人员管辖权等方面的顾虑。
长谷川女士就说,在国外如果遇到麻烦,有时也可能因为双重国籍反而得不到必要的国家保护,“因为两国可能互相推脱,我有个朋友就遇到过这个问题。”
但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双重国籍只代表一种生活方式,“和忠诚度无关”。
拥有瑞士和美国双重国籍的艾米丽说,她热爱瑞士,也热爱在美国的生活。“这和忠诚度没有关系,如今已经是全球化的时代,国际化生活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刻板地为国际化生活设置障碍,实在让人难以理解。简单地说,忠诚,不等于要麻烦地生活。”
也正是因为“忠诚度”的隐忧,一些国家会限制双重国籍人群的政治权利。例如,在菲律宾,就有规定限制双重国籍者担任具有安全、象征、核心性质的政府公职。美国则规定,官员与政治家欲入籍他国,必须先辞去现有公职。海外印度裔双重国籍持有者没有投票权,也不能竞选公职。
德国则是个例外,允许双重国籍者竞选公职,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曾经有位州长拥有德国和英国双重国籍,对此,一位90岁的二战德国老兵给他写了一封信,信里写道:“太可怕了,我们的国家发生了什么?让一个英格兰人掌握权力!”
第二天州长就给那位老兵打电话说: “首先,我不是英格兰人,而是苏格兰人,而且,坦率地说,我是德国人。我一生都在德国居住,德语是我的第一语言,我在德国军队服役两年。直到现在,我的精力都献给了德国。”
跨国犯罪困境
2010年3月2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警方宣布,禁止所有具有双重国籍的以色列人入境。因为,警方在对哈马斯高官马巴胡赫迪拜遇刺身亡案的调查中,发现杀手正是冒用他国国籍的以色列特工。
这引出了双重国籍产生的另一个问题:跨国犯罪。有些国际犯罪分子还利用双重国籍身份,从事情报窃取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在一些形势紧张时期,双重国籍者会被当地政府“重点关注”。比如在美国,尽管政府对双重国籍采取“默认”态度,但似乎也并非随时“友善”。一些拥有双重国籍的人偶尔也会遇到被移民局随机谈话的情况,因美国护照上少了出入境章被请去盘问,也时有所闻。
黛西·张就对《环球》杂志记者说,她有次回中国探亲再次入境美国时,尽管使用了美国护照,但海关人员却把她请去小房间,对她进行了仔细盘问,比如询问“你是哪国公民,有没有其他国家护照,在美国住多久,从事什么工作?”等一系列问题,时间长达半个多小时才放行。张小姐认为,也许是移民局无法判别她的出境记录的原因。
跨国犯罪加双重国籍,往往会造成很难把控的司法困境。价值观念、政治制度、司法体系的不同,则造成国与国之间在司法解释、审理程序以及判罚轻重方面的极大差异。同一行为在一个国家违法,在另一个国家则不违法;同一行为也可能在一个国家要受重罚,而在另一国家则会受到从轻处理。双重国籍有可能成为跨国犯罪的护身符。
正是基于对忠诚度、跨国犯罪及其引发的司法困境的担忧,一些国家对双重国籍不予承认。但是全球化的迅猛推进,又使双重国籍问题越来越需要被正视。
双重国籍在吸引人才、增强凝聚力方面的作用不容置疑,但国家忠诚与个人自由的两难也现实存在。国家对双重国籍承认与否,则需在两难之间掂量与权衡。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楠来就认为,对于双重国籍问题,必须审慎,“既要考虑到申请双重国籍的人的愿望和需要,也要考虑国家和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还要考虑到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才能做出一个正确的决断来。单独考虑任何一方面都不是很完整。”
谁在退出美国籍
有人漏夜赶科举,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削尖脑袋想获得美国国籍,但也有不少美国人却选择断然离去,而且,后者人数近年来还呈现上升趋势。根据美国国内收入署发布在《联邦纪事》上的数据:在2000年,放弃美国国籍的仅有431人,此后连年上升,尽管在2006~2008年稍有下降,但在2010年却发生跳跃性增长,达到1534人。
2011年,亿万富翁、社交网站“脸谱”创始人之一的爱德华多·萨维林就选择放弃美国国籍,就在这一年,跟萨维林做出同样选择的美国人达到了1781人,不出意外的话,这一数字今年将继续上升。
据外界推测,萨维林退出美国国籍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避税。萨维林入籍的新加坡没有资本收益税,个人收入所得税则为20%,而在美国,这两个税种的税率分别为15%和35%。但由于放弃美国国籍需要根据当前财产缴纳不菲的“退出税”,规避资本收益税也许并非萨维林放弃国籍的真正原因。相关人士认为,改国籍后,节省的税款“大头”来自遗产税。
按照美国当前法律,公民可因出身、婚姻等原因“被动”获取双重国籍。但如果主动要求获得其他国家国籍,必须放弃美国国籍。在放弃国籍时还须前往驻外外交机构,在外交官面前签署放弃国籍的声明。这份声明说:“我在此绝对而完全地放弃我的美国国籍,放弃一切相关权利、利益与义务,同时放弃对美国的忠诚。”
随后,国务院将展开审核程序,申请人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才会被允许放弃美国国籍,例如每年在外国居住183天以上。
已故好莱坞着名女演员伊丽莎白·泰勒曾考虑放弃美国国籍,转而加入英国国籍以避税,但她拒绝签署放弃效忠美国字样的放弃国籍宣言,因此这一程序始终没有完成。
逃兵役?国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在一些对服兵役要求严格的国家,双重国籍也引发了很多的问题。比如在韩国,任何一个身心健全的成年男性都必须履行兵役义务,但单调艰辛的军营生活,也让不少韩国年轻人望而生畏,双重国籍也成了他们逃避兵役的工具。
刘承俊是一名韩国红歌星,他参加了征兵体检,但是在入伍前的最后时刻,为逃避为期28个月的兵役,刘承俊在美国宣誓成为美国公民,放弃了韩国国籍,他的兵役义务也随着他放弃了韩国国籍而自动消失。
刘承俊的举动随即在韩国社会引起强烈反响,韩国各大媒体愤怒地对他大加谴责,歌迷们更是表示希望他“永远不要再回到韩国”。
韩国兵务厅认为刘承俊的做法会给青年人带来极坏的影响,因此提出申请,要求拒绝刘承俊入境并参加一切商业演出活动。刘承俊也因此永远地“告别”了韩国娱乐圈。
移民:双重国籍是蜜糖还是砒霜?双重国籍的双重红利双重国籍的忠臣之忧双重国籍之跨国犯罪拥有双重国籍者,可以更便利地穿梭在两国之间,享有两国国民的权利和福利,同时也用他们的智慧为所在国发展作出贡献;但作为硬币的另一面,双重国籍也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国民的忠诚度,甚至是国家危机时刻的“不定时炸弹”,因国籍争端,就曾引发过外交摩擦乃至严重冲突。
双重国籍的特殊身份,还成为某些人违纪违法的途径。今年4月11日,《人民日报》就刊发中纪委研究室研究员邵景钧的评论文章指出,有的违纪违法人员,“把作案地选择在国外、境外,或者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国外、境外”;还有甚者,“通过各种关系,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
对于两重乃至多重身份带来的问题,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觉》一书里曾提出过一个悖论:赋予人一种单一的身份认同,无疑是罔顾事实并非常危险的;但是很多人在多重身份认同的重叠幻觉里迷失了方向,变成了情绪动物,从而也失去了自由。
这或许也是双重国籍的悖论,双重国籍让个体、让国家变得更好还是更糟?多一重国籍,是多一重自由,还是多一重枷锁?多一层认同,是多一个选择,还是多一些痛楚、挣扎和凶险?
双重国籍:蜜糖还是砒霜
一位90岁的二战德国老兵给州长写了一封信,信里写着“太可怕了,我们的国家发生了什么?让一个英格兰人掌握权力!”第二天州长就给那位老兵打电话,告诉他,“首先,我不是英格兰人,而是苏格兰人,而且,坦率地说,我是德国人。”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双重国籍亦然。
有些国家视双重国籍如蜜糖,将其作为招揽人才、统合移民的利器。有些国家则视之如砒霜,认为双重国籍的存在是国家隐患。还有些国家游离于黑白之间,默许这一群体的存在却未从法律上赋予其合法性。
如果双重国籍是一道河,承认与不承认的国家分列河的两岸,左右相对隔河辩论,是越辩越明还是最后变成一笔糊涂账呢?
他,到底有几重国籍
这是一个让不少严肃的法学家们抓狂的情境题:一名孕妇乘坐英国航空公司一架从伦敦飞往美国波士顿的飞机,途中遭遇气流,孕妇要分娩,飞行员得到了加拿大机场的着陆许可,飞机着陆的同时婴儿降生了。母亲是埃及人,持美国护照,飞机从英国起飞,目的地是美国,但是却降落在加拿大。
问题来了,这个婴儿该算哪国人?有几重国籍?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求诸各国给予国籍的立法原则。其要者大致有两条:一为血统主义,即“属血”原则,指子女出生时,依据父母的血统而取得与父母相当国籍;二为出生地主义,即“属地”原则,指子女出生时即可获得出生地国国籍。
按照“属血”原则,母亲拥有美国和埃及国籍,埃及承认双重国籍,美国虽不明确承认,但采取默认政策,则这个小孩自动拥有埃及和美国双重国籍。
这个“幸运”孩子的国籍可能还不止于此。因为再按照“属地”原则,他还可能是英国人和加拿大人。 上123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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