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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加拿大移民申请入籍居住时间详解

刚刚更新 编辑: 加拿大 浏览次数:506 移动端

  住在列治文的董女士,隔三差五南下美国购物,有时当天返回,有时玩到兴起也会在美国住上一两天,申请加拿大入籍时,以为从陆地过境美国不算出境,就把此时间全部算作住在加拿大入籍居住时间。留学在SFU毕业的王同学,工作一年后顺利地得到永久居民身份,便在心里盘算着,按照成为永久居民前合法居住一天,折成半天来计算,这样再过半年,就可申请加拿大入籍了。(获得更多留学咨询请咨询澳际免费在线咨询顾问)

  入籍成为公民,对时刻准备好的人而言,必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就是4年内住满3年(即1095天)。这问题看似简单,不瞭解其中的演算法,同样困扰不少人。加拿大入籍及移民部在其网站www.cic.gc.ca上,详细解释了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还提供居住计算器,帮助申请入籍时,计算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根据加拿大《公民法》,从申请之日算起,在过去4年内,实际在加拿大住满3年的永久居民,才有资格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并成为加拿大公民,以及领取加拿大护照。

  要瞭解4年内住满3年的法律定义,首先也要瞭解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第一,和枫叶卡延期关于住在加拿大时间定义不同的是,申请公民入籍的住在加拿大时间,是申请人实打实地住在加拿大境内,外派境外工作和陪同有公民身份者居住的时间,都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第二,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合法居住的每一天,只能作为半天时间计算。也就是说,探亲、留学等人士,获取永久居民身份后,他们在探亲、留学期间的居住时间,每一天可作为半天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来计算。第三,因为违反法律而服刑的时间,如监狱、收容教养所、牢房、劳教所、有条件判刑、缓刑或假释,虽然期间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入籍时,这段时间,不能作为加拿大居住时间。

  理解加拿大居住时间定义后,就可以瞭解4年住满3年的具体演算法了。4年内住满3年,不是从登陆之日,也不是由拿到枫叶卡之时算起,而是从申请入籍之日起,往后倒推4年,住满1095天,即3年,才满足居住条件,有资格申请公民。计算居住时间,除了自己累计每一次出入境时间、得出住在加拿大的时间来计算外,移民部网站还设有居住计算器,帮助计算居住时间。

  点击计算器,输入登陆时间、成为永久居民时间、申请入籍时间,满足居住要求的话,会询问在这4年期间是否有服刑或者因为工作、学习、休假、疾病、家庭等原因离开加拿大,如果有服刑的话,输入起始时间,假释、监禁、缓刑等类型,计算服刑时间;期间离开加拿大的话,输入目的地、起始时间及原因,选择添加键,就可将多次离开加拿大的时间、目的地、原因等列表,计算出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此表格列印、签字,可以作为申请公民时用。在移民网上开设帐户者,还可将此计算器作为每次出入境的记录器。将出入境时间记录在案,待申请入籍时直接调出来列印即可。

  当然,有些演算法还是有技术性的。像董女士过境美国购物,只要晚上12点前回到加拿大境内,这一天可算作在加拿大居住;如果晚上12点以后才回到加拿大境内的话,这一天就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了。计算居住时间时就要把这一天剔除在外,和美国居住无关。

  4年内住满3年,有两年必须是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也就是说,虽然王同学学习、工作合法在加拿大居住了5年,最多也只能按1年居住时间计算,仍要获得永久居民身份2年内后,才有资格申请入籍。

  关于生活重心的判断

  申就有加拿大联邦法院的法官判断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入籍时,除了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在加拿大实际居住3年”这个条件外,还会考虑申请人的“生活重心”是否移居到加拿大,例如,申请人在加拿大是否有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在加拿大的置业情况、在加拿大的社会活动和就业状况、在加拿大的纳税情况等。法官还会考虑,申请人离开加拿大的理由是否是临时性的。如果一个人在加拿大境外还有固定的工作,或是其离境的理由是长期性的,则很容易被认定其“生活重心”尚未移到加拿大。

  如果法官对申请人的“生活重心”是否移居到加拿大有怀疑,一般会要求申请人补充以下证明文件的一种或几种:过去几年的就业工作或教育情况的证明;在加拿大的房产证明;配偶子女在加拿大居住的证明;电话、电视帐单;银行帐单;在加拿大购物纪录;子女在加拿大读书的证明;申请人在加拿大的税单;在加拿大的房屋、汽车保险;出国的理由证明文件。

加拿大移民申请入籍居住时间详解加拿大入籍申请中关于生活重心的判断

  住在列治文的董女士,隔三差五南下美国购物,有时当天返回,有时玩到兴起也会在美国住上一两天,申请加拿大入籍时,以为从陆地过境美国不算出境,就把此时间全部算作住在加拿大入籍居住时间。留学在SFU毕业的王同学,工作一年后顺利地得到永久居民身份,便在心里盘算着,按照成为永久居民前合法居住一天,折成半天来计算,这样再过半年,就可申请加拿大入籍了。(获得更多留学咨询请咨询澳际免费在线咨询顾问)

  入籍成为公民,对时刻准备好的人而言,必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就是4年内住满3年(即1095天)。这问题看似简单,不瞭解其中的演算法,同样困扰不少人。加拿大入籍及移民部在其网站www.cic.gc.ca上,详细解释了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还提供居住计算器,帮助申请入籍时,计算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根据加拿大《公民法》,从申请之日算起,在过去4年内,实际在加拿大住满3年的永久居民,才有资格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并成为加拿大公民,以及领取加拿大护照。

  要瞭解4年内住满3年的法律定义,首先也要瞭解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第一,和枫叶卡延期关于住在加拿大时间定义不同的是,申请公民入籍的住在加拿大时间,是申请人实打实地住在加拿大境内,外派境外工作和陪同有公民身份者居住的时间,都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第二,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合法居住的每一天,只能作为半天时间计算。也就是说,探亲、留学等人士,获取永久居民身份后,他们在探亲、留学期间的居住时间,每一天可作为半天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来计算。第三,因为违反法律而服刑的时间,如监狱、收容教养所、牢房、劳教所、有条件判刑、缓刑或假释,虽然期间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入籍时,这段时间,不能作为加拿大居住时间。

  理解加拿大居住时间定义后,就可以瞭解4年住满3年的具体演算法了。4年内住满3年,不是从登陆之日,也不是由拿到枫叶卡之时算起,而是从申请入籍之日起,往后倒推4年,住满1095天,即3年,才满足居住条件,有资格申请公民。计算居住时间,除了自己累计每一次出入境时间、得出住在加拿大的时间来计算外,移民部网站还设有居住计算器,帮助计算居住时间。

  点击计算器,输入登陆时间、成为永久居民时间、申请入籍时间,满足居住要求的话,会询问在这4年期间是否有服刑或者因为工作、学习、休假、疾病、家庭等原因离开加拿大,如果有服刑的话,输入起始时间,假释、监禁、缓刑等类型,计算服刑时间;期间离开加拿大的话,输入目的地、起始时间及原因,选择添加键,就可将多次离开加拿大的时间、目的地、原因等列表,计算出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此表格列印、签字,可以作为申请公民时用。在移民网上开设帐户者,还可将此计算器作为每次出入境的记录器。将出入境时间记录在案,待申请入籍时直接调出来列印即可。 上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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