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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闪婚移民被拒 华翁娶妻申移民被拒

刚刚更新 编辑: 加拿大 浏览次数:220 移动端

  一名居住在卡加利的80岁华裔老翁,2007年时申请小他22岁的中国妻子移民,但移民官在面谈后,不相信两个人竟然见面才10天即“闪电结婚”,同时发现女方过去曾经有过婚姻纪录,亦说不清楚华裔老翁何时与她见面、何时向她求婚,因此拒绝其申请。

  法庭文件指出,已有加拿大公民身分的周高代(译音,Kow Doy Chow),在2007年时为他在中国的配偶胡怡君(译音, Yi Juan Hu)申请永久居民身分,周并在隔一年,即他已经是81岁时,飞往香港,与胡怡君一同接受移民官的面谈。

  根据法庭文件,胡怡君对移民官说,她是在2006年10月28日,首次见到周高代本人,两人之前有通过电话,两人在2006年11月8日结婚,从第一次见面到大婚之日之间相隔10天。对于为何如此仓卒结婚,胡怡君未提供解释。

  移民官还发现胡怡君在1999年的户口登记资料上,纪录显示她为已婚,但胡怡君却告诉移民官,自己过去从未结婚。

  法庭文件指出,移民官告诉胡怡君,如果申请人所提出的资料是假的,有可能两年内不能入境加拿大,后果严重。

  于是胡怡君又说,她已在2006年11月6日曾要求更改户口登记资料,加注她并未结婚,但移民部说她,始终未提出有关证明。

  在周高代接到申请被拒通知后,他向移民部上诉部门(IAD)提出上诉。但上诉部门的审裁小组认为两人是假结婚。周高代认为判决不合理而再次上诉,他希望法官能够推翻移民部上诉审裁小组的决定,重新由其他人士组成的裁审小组来审理他的上诉。

  法官奥赖利(Justice O&apos&apos&apos&aposReilly)12月18日公布判决指出,申请人周高代称移民官未考虑到中国社会不同的结婚文化,但却又无法提出证据来说明他们的婚姻在中国社会属于司空见惯,因此依据法律,他维持移民官的决定,并驳回周的司法覆核申请。

  法庭文件显示,移民部认为周、胡两人假结婚的理由包括,两个人均无法说明为何见面才10天即匆促结婚;胡怡君对周高代何时与她见面并求婚的证词反覆;周高代已有80岁,而胡怡君才58岁,两人相差22岁;周在2010年1月22日签名的遗嘱,指定胡为遗嘱执行人,并表示会分四分一的财产给胡。

  法庭文件还指出,周高代对自己的遗嘱不仅不熟悉,而且称遗嘱是在当局拒绝他申请胡怡君移民加国之后,才由周的移民律师准备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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