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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和英国读博士,究竟有什么差别?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72 移动端

  英国博士学制短、美国博士学制长,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然而,学制长短背后的成因,不亲身经历恐怕不会了解——在英国读博士,仿佛在一个传统手工作坊里传承一门技艺,讲究的是“边干边学”,徒弟直接上手摸索,师父在旁观察指导;而美国的博士则规范性强,入学、上课、助教、口试、开题……遵循了这样的“生产标准”,毕业生的整体质量有保障,但与精心打磨的“手工产品”相比,学术上“创新”潜力的负面影响则始终是“流水线作业”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今年,我又一次回到了北京,目的是田野调查。距离上次常驻于此已经过去了两年。两年的时间,不长但也不短,在又一次经历了空间的转换、季节的轮回、心理的调适之后,我想是时候去回顾在“英村”的博士生活了。这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则是回望入学至今的学术状态。

  首先映入我脑海的是,英国“手工作坊”式的博士生培养体系是如何与美国的“流水线作业”相区分的。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手工作坊如何保证自己的学徒能够不至于偏离常态太多,这也正是伦敦政经学院一大特色的“方法论系”存在的意义。

  在去英国之前,我一直很好奇那儿的博士生为什么号称“三至四年即可毕业”。要知道,去美国读博的同学理论上至少也得五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学业,并且实际上读个六七八九年的人不在少数。

  英国“放养”,美国“圈养”?

  刚到那儿我就立刻明白了原因:英国的高校充分信任被录取的学生的知识储备,基本不再需要专门上课。据我不完整地了解,伦敦政经是伦敦的大学里为数不多的要求学生入学之后还要选课的机构——即便如此,也只是要上四门课而已。其他很多地方不需要学生选课,入学之后要着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毕业论文提纲,然后迅速开题。相比起来,美国的高校就非常“不人道”,要求所有的博士生(无论是否拥有硕士学位)都必须在前两年上满无数个学分的课,然后才能在第三年着手准备论文开题事宜。

  我常常在潜意识里反复对二者进行比较。直到有一天我意识到,这两个体制其实都有其正当性,且完全可以套用“手工作坊”和“流水线作业”这两个帽子来表征。

  英国的博士培养像是在手工作坊里培养学徒。学徒需要做的不是先观摩再临摹最后独立操作,相反,传统手工业的技艺传承完全是遵循“边干边学”的方式——师父不会告诉徒弟该怎么做,而只是让徒弟直接上手,然后默默观察和指导,提醒易犯的错误,纠正常见的毛病。在这样的体制里,师父和徒弟的交流比较深入,但未必频繁;二者的关系建立在师父对徒弟能力信任的基础上,因而很多时候事情(写论文)都是扔给徒弟自己摸索,做完之后再去呈现给师父(提交初稿),听取后者的评点或批评(亲切或不亲切的讨论)。

  对于自控能力比较强的人而言,这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可以非常高效地开展,也许一年,也许两年,就可以精确掌握作文方法。然后再搜集材料,把方法应用到毕业论文上去,三年或四年毕业也是没有问题的。

  美国则是“流水线作业”,从入学到上课,从上课到做助教,从做助教到准备口试,从准备口试到开题,从开题到搜集材料再到写作和修改,每一步都已经在入学之前的大纲上规定得清清楚楚,几乎没有松动的空间。不仅如此,在刚入校的头两年,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稳固地确立起来,后者的重心在上课而非钻研自己的研究问题。

  与“手工作坊”的产品相比较,这一模式的好处在于培养出来的学生基础都很扎实,视野也很全面,在教学上的经验(无论是知识储备还是教学方法)更多。但是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学生们的研究思路常常会不自觉地被规训在已有的教学大纲/阅读列表里,相对而言更难跳出已有的套路,创新的潜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换句话说,“手工作坊”里的学生都是被放羊式管理的,因为自由更多,所以出现异常值的可能性也大:这个异常可以是正向的,也可以是负向的;而“流水线”上的学生则被施加了更多的规则,这些规则保证了全部产品的平均质量,局限了异常值的范围。

  也正因为两个体系的培养模式不同,导师们的招生策略也不尽相同。对于“手工作坊主”而言,招收学生必须对该生的学术能力做一个基本的评判,同时还需要对其未来研究方向有细致的了解,从而保证师徒交流的顺畅程度。为实现这两个目标,就需要阅读申请者的研究提纲,而较少关注他们的背景、来历、人生故事。相反,对于“流水线管理员”而言,学生的未来研究方向是要在细致训练之后才能确定的,因而在筛选申请材料时并不需要太过关注,反而是那些背景和人生故事,在他们看来更能体现一个人的能力和思维模式,从而成为被着重强调的材料。

  方法论,手工作坊的“安全阀”

  既然是放羊式的教育,自然就意味着学生自己拥有很大的自由度,无论是选题还是具体做研究的过程,导师基本都是起辅导作用。这样,一个很严峻的挑战随之而来:如何让拥有很多自由的学生不至于超出“规范”太多?毕竟,学术机构的职责是理解和解释社会现实,正如伦敦政经校训所提及的:“探究万物之缘由”(Rerum cognoscere causas)。而太过离经叛道的研究很可能无法对人类的知识有所助益,并因而无法得到学界的认可。

  为了应对这个挑战,校方加了一条规定:博士生在入学之后仍必须选修四门课并参加考试,其中两门来自“方法论系”。

  说起伦敦政经学院的这个系,就不能不提卡尔·波普尔。波普尔以他的科学哲学闻名于世,他提出的“从实践中证伪”的法则成为各专门学科(无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一致认可的逻辑基础。在伦敦政经,波普尔走向了他人生的巅峰,写书抨击柏拉图、黑格尔和马克思等名人、评澳际授、获女王的封爵,最后当上皇家学院的院士……日后大家提起波普尔,肯定都会不由自主地加上一个定语:哦,那位伦敦政经的逻辑学教授。

  在这样的背景下,虽然已经有了一个“统计与哲学系”,专门研究逻辑原理和统计定律,校方依然希望能把这些方法论研究给落到实处,教导其他专业的师生如何正确地理解和应用抽象的方法论和具体的研究方法,于是便有了“方法论系”的诞生。

  方法论系的课,质量是有着相当保证的。原因无他,讲课的老师一直在用他们所讲的方法真刀实枪地做着研究,所以在方法论的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有很深的体会与心得。上课的安排也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目标很明确,就是教会我们到底该如何做“科学”的研究——而这,大概也是校方那么放心大胆地给我们研究自由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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