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列表> 2017年加拿大施行新入籍政策
Change 1
原法案:政府可以剥夺公民的公民身份,如果这个公民拥有双重国籍并且对加拿大有高度威胁。
现法案:如果该公民因为造假等因素获得公民身份,政府可以剥夺公民的公民身份,如果该公民有法院认定的严重犯罪行为,高等法院也有权利剥夺公民身份。
Change 2
原法案:公民入籍需表示有意向居住在加拿大,否则公民身份可以被取消。
现法案:取消该法案,任何一个加拿大公民都有自由迁徙的权利。
Change 3
原法案:申请者必须在过去6年中住满4年(1460天)才可以申请公民入籍。
现法案:申请者必须在过去5年中住满3年(1095天)才可以申请公民入籍。
Change 4
原法案:申请者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的居住时间,不算在公民入籍中。
现法案:申请者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前居住的时间可算作公民入籍时间,计算为每居住一天算半天时间。(例子:新政下,入籍5年住满3年,留学生拿到身份后只需住满2年就可以申请入籍,之前的留学经验(2年以上的)算作一年)。
Change 5
原法案:入籍的6年住满4年,申请者4年中每年至少需要在加拿大居住183天。
现法案:取消该条法案
Change 6
原法案:年龄为14-64岁之间的入籍申请者,需要提供英语或者法语成绩参加入籍考试。
现法案:年龄范围修改为18-54岁之间的入籍申请者,需要提供英语或者法语成绩及参加入籍考试。
Change 7
原法案:入籍需要提供过去6年内4年的报税记录
现法案:入籍需要提供过去5年内3年的报税记录
Amy GUO 经验: 16年 案例:4272 擅长:美国,澳洲,亚洲,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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