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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留学生归国落户北京

刚刚更新 编辑: 英国 浏览次数:464 移动端

  

 

  正在英国留学毕业后打算回国的同学们,现如今,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就业落户”。

  很多同学会选择去北京工作,那么,关于留学生如何在北京就业落户,我帮大家在教育部搜集了一些资料,包括申请要求、流程、准备资料等值得注意的事项。

  由于海外留学生的增多,北京在逐渐收紧留学生落户政策。2009年之后,学生必须确保他们在国外停留超过360天。

  2012年以后相关规定要求接收硕士留学生的企业注册资金至少要达到50万元,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看样子,北京就留学生落户问题有越来越严格的趋势,请同学们紧密关注政策的变化,以免耽误了最佳办理时间。

  基本要求:

  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

  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

  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流程:

  1、学历认证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

  按照用人单位性质依法聘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3、在京单位备案

  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

  4、档案转移

  将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调入用人单位、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或调入我中心,“留学存档”专栏用人单位为其接收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手续,请在线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

  5、个人注册及单位预约

  1)个人登陆系统注册,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时间

  2)申请人在线注册: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成功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后,确保所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通过“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完成在线注册(状态为“已提交”);

  3)年度计划聘用留学回国人员3人(含3人)以上的在京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向我中心申报需求计划,经核准的在京申报单位引进留学人员计划将在中国留学网上分期分批予以公布。

  未申报单位全年只能办理2人,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相关通知。

  4)聘用单位审核材料:收取并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查阅“在京单位为聘用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流程及材料要求”)

  5)聘用单位办理预约申请:聘用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的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核对留学人员信息并预约递送材料时间。

  收到系统回复后,按要求和约定时间前往中心回国处递交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相关材料。由于预约办理的单位较多,建议用人单位尽早为留学人员预约。

  6、递交材料:

  按照约定时间,单位统一递交材料。详细资料戳这里看“在京单位为聘用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流程及材料要求”。

  7、领取结果:

  审核通过后,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按照邮件通知的时间和材料要求领取结果。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受理后,审核周期硕士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3个月左右),博士至少20个工作日(1个月左右)。遇节假日顺延。

  8、领取材料:

  留学人员接到领取结果通知,按要电子邮件通知的时间及材料要求,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就业报到证》(2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落户介绍信》(1份),赴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并交纳服务费200元。

  常见问题:

  Q1:有哪些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获有国外硕士学位)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Q2:本人无法来办理有关手续,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在京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由在京用人单位负责递交申请材料。但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必须亲自来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Q3:关于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如何界定?

  根据北京市政府2009年5月13日颁布的《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360天)是在北京落户的条件之一,判断是否满360天的主要依据是留学人员护照所记录的出入境时间。

  Q4:不论什么公司都可以为留学生雇员办理这个手续吗?

  中国留学网公布的2012年7月30日修订版《在京聘用留学人员单位“单位立户”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是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制事务所等”,

  用人单位办理单位年检时需要提交“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且指明“立户单位所聘用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所学专业须与该单位主营业务基本相符”。

  也就是说,今后只有高新技术类企业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认证(以下简称CA认证)以及单位年检,取得为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北京的资格,并且所雇用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该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Q5: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是否有年龄限制?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只有45周岁(含)以下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才可以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Q6:出国多年,档案和户口都不知道在哪里,如何办理?

  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或原籍派出所注销;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Q7: 如何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和促进留学人员在京工作和创业,推出《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制度,该业务由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办理,具体办理要求和手续请查看这里。

  Q8: 获得《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后,申办北京市落户手续应由哪个机构办理?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能办理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京落户手续。

  Q9:关于“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之内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中“两年”时间如何界定?

  回国时间参照留学人员本人护照所记录出入境日期为准。

  Q10: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能否签三方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是否为应届,由用人单位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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