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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全美国签证问答(收藏以备后用)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213 移动端

  Q : 美国签证一共有哪些类型?

  A :

  1、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签证)

  2、团组休闲旅游

  3、学生签证(F和M签证)

  4、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签证)

  5、短期工作签证(H,L,O和P签证)

  6、家属签证(F2,M2,J2,L2和H4签证)

  7、媒体工作者签证(I 签证)

  8、过境签证(C签证)

  9、其它签证类别

  Q : 最经常申请的是哪一类?

  A : 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

  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 活动包括协商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等。B2签证颁发给赴美旅游的申请人,包括观光、探亲访友及医疗治病等。B1和B2签证的持有者不能在美国就业。

  B1和B2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意图只是临时进入美国, 目的仅为旅游和/或进行短期商务活。申请人还必须证明有充足的资金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费用, 并证明其在祖国有牢固的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联系以迫使其在美短期、合法访问后如期返回。

  Q : 签证办理地去哪儿?

  A :

  中国居民应该在其长期居住地所属领区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签证,即使申请人的常住地与其户口所在地不同。如果您长期居住在北京领事辖区,您应该在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申请签证。

  北京领事区 — 包括北京、天津、甘肃、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内蒙古、江西、宁夏、山东、陕西、山西、青海和新疆。

  如果您居住在以上省市之外的地区,请到以下相应的美国驻华总领馆申请签证:

  成都总领馆 — 重庆、贵州、四川、西藏、云南

  广州总领馆 — 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上海总领馆 — 安徽、江苏、上海、浙江

  沈阳总领馆 — 黑龙江、吉林、辽宁

  香港总领馆 — 香港、澳门

  Q:我要如何申请加急面签?

  A :

  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等到正常电话预约的时间前来面谈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加急面谈。申请加急面谈无需付费。 可以考虑提前面谈时间的理由包括:

  1、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 —— 如果您预约的面谈时间晚于课程或交流项目的开始时间,您可以请求加急面谈。

  2、商务旅行者 —— 如果您的预约面谈时间晚于紧急的突发的在美商务活动,可以申请加急面谈。所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公务旅行卡的持有人也可申请加急面谈。

  3、其它紧急情况 —— 紧急医药治疗、家庭紧急情况(如探望病危的亲属或参加亲属的葬礼,该亲属必须是您非常亲近的家庭成员)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如前往美国法庭出庭等。

  需要申请加急面谈的申请人应首先在签证信息服务中心通过正常程序预约。从中国国内致电者可拨打电话4008-872-333或上海本地电话(021) 3881-4611。从中国国外致电者可拨打电话 (86-21) 3881-4611。得到具体预约信息后,请将要求加急面谈的书面申请传真至(86-10)6532-3178 (仅限居住在北京领事区域内的申请人)。

  传真内容应包括申请加急面谈的理由以及申请人目前的预约日期、时间和预约号码。

  传真上请务必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加急面谈的申请被批准后我们将和申请人联系。

  批准加急面谈会在有空缺名额的基础上根据申请的紧急程度而定。

  请注意:

  1、获准加急面谈并不能增加获签机率,只是获得早于正常电话预约的面谈时间而已。紧急案例的申请人并不一定获签,申请人仍必须符合所申请的非移民签证的所有条件方可获签。

  2、如果申请人尚未在签证信息服务中心进行正常预约,其加急面谈的申请将不被受理。

  3、中国居民应该在其长住地所属的美国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申请人应该将加急面谈的申请发送至相应的美国使领馆。

  Q:签证官如何决定批准或拒绝我的申请的?

  A :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规定:每位外国人在申请签证时都将首先被假定具有移民倾向,除非他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

  申请人要想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的资格,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 条 (b) 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大多数申请人都是由于无法证明这一点而被拒签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迫使其在美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

  依据美国法律,每一位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

  Q:我得准备哪些签证办理资料?

  A :

  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1、有效护照:B1/B2签证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离开美国的时间长至少六个月。如果您护照的有效期在您预计离开美国的时候将不满六个月、或您的护照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您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2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125px X 5 cm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

  3、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04元人民币(自2008年7月24日起执行)。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60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4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60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5 、能够说明您为何一定会返回中国的证据: 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对您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返回中国。由于个人情况的不同,申请人应出示的证据也各不相同。下列文件可以帮助签证官评估您是否有意返回中国:户口本、身份证、雇佣证明、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

  6、邀请信: 如果您受邀访问美国的某位居民,那么提供下列信息将对您的申请有所帮助:邀请人信息、访美目的、事先安排的旅行时刻表。如果您只是单纯赴美旅游,那么您无需出示邀请信。

  7、资金证明: 证明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例如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注意:请不要出示银行存款证明单。存款证明单对签证申请没有帮助。)

  8、如果您赴美进行商务活动: 请考虑携带下列信息前来面谈:您将访问哪里、会见哪些人员、会见过程中将讨论哪些内容以及您打算在美国购买哪些产品。下列文件可能会对申请有一定帮助:美国合作方出具的详细邀请信,说明申请人的访美目的;与美国合作方签订的合同或其它协议;将赴美检测或购买的机器、软件或其它设备的相关信息,如产品宣传手册或产品目录等。

  9、如果您赴美探亲: 您应提供材料证明您跟邀请人之间拥有真实且一直未间断的亲属关系,还应考虑提供他们入境或移民美国后的身份状况。下列文件可能对您的申请有一定帮助:户口本或其它能够证明真实亲属关系的文件、近年来与美国亲属的合影、亲属的美国护照或绿卡复印件、在美短期停留的亲属的护照复印件及美国签证复印件等。如果您上次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超过入境时I-94卡上规定的日期,请在面谈时出示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延期证明书原件。

  请注意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您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您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

  Q:办理签证的最佳时期?

  A :

  申请人在电话预约到面谈之间通常会有一段等候期, 可能需要等待几周时间才能前往相应的使领馆面谈。您可以在美国国务院网站上查询签证预约平均等候时间。另外,面谈后的处理程序可能会使签证的签发推迟一段时间。当您的申请需要做额外的行政审理时,所需时间会因个案的情况而不同,但通常需要一到三个月。因此,签证处建议所有申请人根据行程安排尽早预约面谈时间。美国驻华使领馆签证信息及预约中心的电话为4008-872-333 。如果您需要频繁出入美国或有时需要紧急入境,建议您在现有签证失效前及时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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