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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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强大,在某些方面跟美国人先进的思维方式有关。美国人与中国人思维方式有哪些不同呢?在美期间我零距离地接触了美国人,包括企业家、市民、教授、公务员、工程师、公司职员等,通过接触了解,我感觉美国人在思维方面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讲的是共同利益
有关这一点,我听到过一个名人故事:林语堂与赛珍珠有多年的合作关系,赛珍珠是林语堂的出版商。林语堂因此觉得自己与赛珍珠有很深的友谊,所以当林语堂想发明中文打字机但经费短缺时,就向赛珍珠借钱,没想到被拒绝,他很是想不通,于是与赛珍珠绝交。这件事很说明中美文化的差异。
中国人觉得相处时间长又没有龃龉就有友谊,但美国人缺少友谊这个概念,美国人讲利益。赛珍珠帮林语堂出书,是互利的行为,林语堂赚了稿费,也赢得了名声,赛珍珠更赚了大头。后来林语堂与赛珍珠闹翻后觉得自己吃亏了,自己拿的版税只是10%,而不是50%。林语堂可能觉得自己与赛珍珠应是地位相同的伙伴关系,所以应拿一半。可是,出版商有发行渠道,控制了市场,他们拿走大部分利润,不管你喜不喜欢,这一直是美国的现状,这也是为什么每个人都想自己做老板的原因。至今美国的版税标准仍是8%到12%。所以林语堂不必感到自己吃亏了。如果他感到吃亏了,按照美国人的想法,他应该换个出版商。林语堂显然不习惯这样的思维。林语堂的想法可能是,我现在帮你赚钱,以后你也帮我赚钱。
林语堂向赛珍珠借钱发明中文打字机,与借生活费是不一样的,生活费数量往往较少,周期通常较短。借钱做发明,类似于借钱做生意,借的数量往往大一些,还钱周期通常长一些。赛珍珠很可能从商业眼光来看这件事,觉得新发明风险大,不愿借,也挺正常。后来林语堂发明的打字机也没产生利润。
林语堂不必生赛珍珠的气,也不必因此而后悔与赛珍珠的交往。当初不是赛珍珠帮他出书,他也不会有后来的地位。中国人文章写得好的人很多,林语堂之所以至今还被人记得,主要也是因为赛珍珠帮他出的几本英文书,因为中国作家能出英文书的屈指可数。
美国人不是不可以交往,只是与他们交往时要了解他们的思维习惯。中国在历史上是超级大国,所以其价值观念在世界上也影响过其他国家。但现在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了,别国不会受中国价值观念的影响,而会受美国价值观念影响。所以,中国不能再输出友谊了。在与别国、别国人交往,要以利益为重。共同的利益可以弥补文化上的差异。
二、价廉与物美的含义
众所周知,美国外包的软件项目很多,但绝大多数都是外包到印度,中国软件人才不少,可却很难揽到美国生意。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中国人英文程度不好所致,这确实是主要原因,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人不了解美国人的思维方式。
打个比方,如果你有一个亲人生病了,需要找一位医生开刀,一家印度医院说,"到我们这里来吧,我们医院的医生有多年丰富的经验,至少开过十例这种相近的手术,都很成功,而且费用比美国医院低30%。"
另有一家中国医院说, "到我们这来吧,在我们这里做手术是最便宜的,费用比美国医院低70%,因为我们都是让医学院的学生来做得。"你会选择哪家医院呢?
对于一个美国人来说,毫无疑问他会选择印度医院,中国医院虽然更便宜,可是让医学院学生开刀,他们有经验吗?我的亲人不成了他们的试验品吗?
选择软件公司与选择医院的道理是一样的。美国人不光考虑成本,也考虑对方有无经验,能否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如果了解了美国人的思维,中国医院就可以说,"我们医院的医生有丰富的手术经验,像你亲人这样的手术我们已做过十多例,每个手术都很成功,而且我可以给你这些病人的电话,你自己可以去核实,而且我们的费用比印度医院还低。"这样的表述,不怕接不到美国人的生意。
三、开一元钱店发大财
在美国期间,我到过一元店感受了他们的经营、商品情况。我和大学的教授也谈到美国一元店的情况。教授说,美国的一元钱店很发财。我只是想他们的商品价格便宜,有的同样商品在别的商店可以买到两元甚至更高。教授说了这样一个道理,我们当时计算一元钱店的收益,只是计算了每年的利润,却忽略了店铺本身的价值。
按照美国人的思维,如果这个店能够持续赚钱,那这个店本身就很值钱。如果现在的十年期债券的利息是百分之五,那你如果要得到五万元的利息,你需要多少本金呢?答案是一百万。如果你的店也能每年产生五万元的利润,那你的店也值一百万。
如果你只有一家店,别人可能不愿化一百万来买它,因为经营风险很大,今年能赚五万,明年不一定赚到。但如果你能够多开几家,开成连锁店,美国人就会认为你的经营风险大大减少了。这时你的店就一定值钱了。连锁店产生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应,每个店的价值都高于单独经营时的价值。
美国有一家上市公司,叫"美元将军"(Dollar General),它开了6817个连锁店,
每个店平均一年约赚5万美元,它的总市价是68亿美元,相当于每个店价值一百万美元。 当初开这家连锁店的人发了大财。
其实,我国开一元钱店有优势,因为一元钱店里的东西都是从中国进口的。但为什么没有见中国人开一元钱店发大财的呢?美国人认为,有的中国人不愿合作,觉得与人合作容易受气、受骗,只信任家庭成员,通常做法是开一个一元钱店,几年后赚了一些钱后就把店关掉了,想不到去开新店来复制成功的商业模式,结果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可见,按我们的思维赚不了大钱的事,到了美国人手中,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照样可以赚到大钱。
四、以"粗心"对待粗心
我听了一位在湾区上班的华人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他刚进公司工作时,公司要求员工穿西装打领带。有一次他开车上班到了半路,才发现领带忘了打,回去拿意味着迟到,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准时到班上要紧。当时心中是惴惴不安,生怕被老板骂。
到了班上,那一整天,与老板打了几个招呼,老板都没提我领带的事,当时觉得老板也是个粗心的人。等到第二天,打好领带到了班上后,老板笑着说,你今天可没忘带领带。
原来,老板前一日的"粗心"是故意的。他不当时指出,是不想影响我的情绪。事情过去了,再提起来,气氛轻松,当事人也不会再有精神负担,我不由佩服美国人的考虑细致。
他还给我介绍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女性朋友在银行工作,有一次她因穿超短裙上班,第二天就收到老板的电子邮件,内容是一段人事部门所制定的服饰要求,其中有服装要端庄的话,她顿时明白昨天穿超短裙上班有些不合适。事请已过,她也不感到什么不自在,下不为例就行了。
五、赔本的买卖也做
在美生活六个月我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到中国店、越南店等一些亚洲店买东西,如果用信用卡付帐,他们会要求你最低消费十五元左右,看起来他们很有道理,信用卡公司会收取商家的手续费用,如果你消费少了,商家会觉得他们在付完信用卡公司的费用后,赚不到钱了。可到美国店去买东西,即使是几毛钱的食盐,你一样可以用信用卡买。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美国商家愿意在少数交易上亏损,只要大部分交易赚钱就行了。有人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做,美国人赔本的生意也做,他们赚的是信誉,是回头客,赔一次可能赚多次。
美国店都允许客户退货,这是一桩赔本的买卖,可是失之东隅,受之桑榆,此举赢得了人心,客户在这些店消费更多了。可是很多中国店的门口都写着"商品卖出,概不退伙",形成鲜明的对照。所以中国店不如美国店规模大,因为中国商家不能做一点赔本生意。
六、用过程而不是道德说教解决问题
中国人碰到社会问题,首先想到的办法就是靠道德说教。比如说一稿两投问题,十几年前就见到报刊上不时有人呼吁作者不要一稿两投,现在仍有同样的呼吁,而且,确实存在一稿两投的现象。这说明这么多年的道德说教并没有收到成效。
这是为什么呢?有些刊物或网站要求作者给他们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没有任何回音,稿件再自行处理。可是,作品也有青春期,很多文章时效性很强,让作品等一个月,就象让一个姑娘等十年再找婆家一样,很多作者自然不愿意了。
到了美国后,发现从没有人呼吁过不要一稿两投,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什么稿件同时出现在两家刊物上。美国人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美国人通常把社会问题归因于过程,而不是人的道德。要解决问题,就要重新检讨事情操作的过程,通过改变操作过程来防止问题的发生。用美国人的思路解决一稿两投问题,我们可以先看另一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在找工作时,你也经不起等待,你可能会把履历表送给一百家公司,但你不会去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去上班,为什么呢?你寄履历表给公司,只表示你对去这家公司工作有兴趣,并不表示你已做了承诺,如果这家公司要你,你就一定得去。当其中一家公司真的想聘用你时,他们需跟你再联系一次,你这时只能答应一家。这样就不会出现一女两嫁的情况了。
同样,当一个作家投稿给一家出版物时,他也应只是表露他想在这家出版物发表的兴趣,如果出版物真得决定要用这稿件了,寄一个合同给作家,甚至可以用电子邮件通知作家。得到作家签名的合同,或者回复的电子邮件时,这才算得到了作家的授权。如果作家授权给两家出版物,出版商可以根据合同来起诉作家,没有哪个作家会惹这种麻烦。过程变化一下,问题就迎刃而解。中国人应该学习这种思维方式,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美国人爱打官司
说到美国人爱打官司,觉得这是一件消极的事。古代的贤人以无诉讼为最大的成就。可是,在美国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多诉讼不是坏事。中国人爱讲理,路上两个人相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面红耳赤地说上一天,引来很多头伸得象鸭子一样的看客,白白在浪费时间。在美国出了车祸,不用吵架,让保险公司去判断,再不服就上法庭,到了法庭,管你服不服,你都得服从法庭的判决。这就是让法庭来解决争端的好处,省得自己白费口舌。在中国报纸上,经常看到民工到雇主前静坐要工资,单位派出专员到其它单位去讨债。这些本来都是应该通过法律来解决的事,可大众却在花费无谓的时间。
美国人爱打管司,反应了美国人对法治的信任。中国人不爱打管司,而是采取另一种方式—上访,有些人对法律系统不信任,"法治"不如"人治"。从这一点讲,我国要过渡到法治社会,需要不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公平执法,爱打官司人多了,未必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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