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澳际学费在线支付平台

美国法学研究生名校推荐之哈佛大学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127 移动端

  美国法学研究生名校推荐之哈佛大学哈佛法学院于一九九九年有一四六位教授,每年亦有许多全球知名的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开课。

  接下来我们就哈佛大学最为出色的法学专业(哈佛大学法律专业硕士成功申请)来做详细的介绍,主要包括:国际法方面、法律经济分析以及公司法等三个方面。

  国际法方面,Henry J. Steiner乃系人权学程(Human Rights Program)的指导教授,亦开立国际人权法等课程。Anne-Marie Slaughter则偏重于国际关系及制度理论(Institutionalism),她同时也是由LL.M.及S.J.D学程组成的Graduate and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的指导教授,不过她二00二年秋即将离开哈佛,转到普林斯顿(Princeton)大学的国际公共事务学院担任院长(Dean of the Woodrow Wilson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甚受学生欢迎的欧体法(EU Law)及世界贸易组织法(WTO)大师Joseph H.H. Weiler,亦于二00一年秋被纽约大学挖角。

  法律经济分析亦系哈佛相当强的一门,许多教授具有经济与法学双博士,并各以不同领域为法律经济分析之体裁,Lucian A. Bebchuk开有法律经济分析、公司法、公司并购及重整、资本市场等课程;Louis Kaplow则开有法律经济分析及税务政策等课程。 Steven M. Shavell的法律经济分析课程亦颇受学生好评。

  公司法方面,法学院院长(Dean) Robert C. Clark早在一九八五年出版的公司法教科书历久不衰,Reinier H. Kraakman的公司法、公司财经(Corporate Finance)、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John C. Coates IV的公司法,证交法,公司并购(M&A)等课程,在理论体系与实务运作上皆兼具启发性。行为主义学派(Behaviorism)、研究侵权行为法出身的Jon Hanson的公司法课程则是另一绝,不断提出对资本主义的质疑。Hal S. Scott乃系国际财经学程(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s Program)的指导教授,其国际金融法、国际财经法、证券交易法等课程皆颇受欢迎。Elizabeth Warren则系知名破产法学者。

  上述就是关于美国法学研究生名校推荐之哈佛大学的信息介绍,并辅以哈佛大学的优势法学类专业介绍,希望上述信息可以给大家一些积极地参考价值。

  • 澳际QQ群:610247479
  • 澳际QQ群:445186879
  • 澳际QQ群:41452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