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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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研究生名校推荐之哈佛大学,哈佛法学院于一九九九年有一四六位教授,每年亦有许多全球知名的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开课。
接下来我们就哈佛大学最为出色的法学专业(哈佛大学法律专业硕士成功申请)来做详细的介绍,主要包括:国际法方面、法律经济分析以及公司法等三个方面。
国际法方面,Henry J. Steiner乃系人权学程(Human Rights Program)的指导教授,亦开立国际人权法等课程。Anne-Marie Slaughter则偏重于国际关系及制度理论(Institutionalism),她同时也是由LL.M.及S.J.D学程组成的Graduate and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的指导教授,不过她二00二年秋即将离开哈佛,转到普林斯顿(Princeton)大学的国际公共事务学院担任院长(Dean of the Woodrow Wilson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甚受学生欢迎的欧体法(EU Law)及世界贸易组织法(WTO)大师Joseph H.H. Weiler,亦于二00一年秋被纽约大学挖角。
法律经济分析亦系哈佛相当强的一门,许多教授具有经济与法学双博士,并各以不同领域为法律经济分析之体裁,Lucian A. Bebchuk开有法律经济分析、公司法、公司并购及重整、资本市场等课程;Louis Kaplow则开有法律经济分析及税务政策等课程。 Steven M. Shavell的法律经济分析课程亦颇受学生好评。
公司法方面,法学院院长(Dean) Robert C. Clark早在一九八五年出版的公司法教科书历久不衰,Reinier H. Kraakman的公司法、公司财经(Corporate Finance)、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John C. Coates IV的公司法,证交法,公司并购(M&A)等课程,在理论体系与实务运作上皆兼具启发性。行为主义学派(Behaviorism)、研究侵权行为法出身的Jon Hanson的公司法课程则是另一绝,不断提出对资本主义的质疑。Hal S. Scott乃系国际财经学程(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s Program)的指导教授,其国际金融法、国际财经法、证券交易法等课程皆颇受欢迎。Elizabeth Warren则系知名破产法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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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GUO 经验: 16年 案例:4272 擅长:美国,澳洲,亚洲,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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