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希望计划出国留学者实现他们的出国深造梦想
在美国的华人女性中,有些人是通过和拥有美国籍的人(或者绿卡持有者)结婚获得绿卡而直接从国内到美国的。这也许是很多人眼里的出国和美好生活的捷径。但是事实并不是表面上的那么简单,这里边还有一些限制条件。
被采访人:屈丽,南加州著名华人律师。
刘寓:婚姻绿卡和普通绿卡有什么区别吗?
屈丽:都是合法的永久居民有权(绿卡)在美国可以永久生活和工作。绿卡是由于婚姻关系而得到的,因此从获得居留身份开始的两年之内,永久居留身份是有限制的。也就是从用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而入境美国那天开始,得到的是“有限制的居民身份(Conditional Resident Status)”,因为必须证明你并不是要靠结婚来逃避移民法的规范。
刘寓:怎样解除限制呢?
屈丽:你必须跟你的配偶“共同申请”解除你的居留限制。你必须在你成为“有限制的居民”届满两周年之前90天内(近三月)作出申请解除限制。申请解除限制的表格叫做I-751(Petition to Remove the Conditions on Residence)。你的“外籍人登记卡(通称绿卡)”上面的失效日期,就是你成为有限制的居民两周年之时。假若你不及时在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限期之内申请解除限制,你就可能失去你的有限制的居民身份,而遭递解出境。
刘寓:如果跟美国配偶离婚了,例如遭到配偶殴打虐待,怎么办?
屈丽:可以申请免除“共同申请”,在被递解出境之前的任何时刻,申请移除个人的永久居留身份所受的限制,不要怕他/她。
刘寓:那么小孩子呢?
屈丽:如果你的孩子,在你获得有限制的永久居民身份的90天之内,获得有条件的居民身份,那么在你解除有限居民身份的申请表格里,可以把孩子开列在内。假若在你获得有限制的居民身份的90天之后,你的孩子才获得有限制的居民身份,那么他必须分开申请。
刘寓: 具体有什么要求呢?
屈丽:若你合乎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解除永久居留所受限制:
1、你在两年之后仍然跟同一个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维持婚姻关系(若你的孩子是跟你同时或者在你获得有限制的居民身份90天之内,获得有限制的居民身份的);
2、你是孩子,但因合理的理由不能包括在你的双亲的申请表格里;
3、你是个一场真诚结合的婚姻里的寡妇或鳏夫;
4、你真诚地缔结婚姻,但婚姻以离异或废婚告终;
5、你真诚地缔结婚姻,但你的美籍或永久居留的配偶对你或你的孩子施加虐打,或让你或孩子处于极艰困的状况里;
6、终止你的(有限制的)永久居留身份会引起你极大的困难。
刘寓:如果过了申请期限呢?
屈丽:如果你在成为有限制的居民届满2周年之前90天的期间里未能适当填交I-751表格,你的有限制居民身份会自动终止,联邦公民与移民服务处(USCIS)会下令对你展开递解程序。你会收到USCIS通知你未解除居留限制的信函,也会收到要你出席移民听证的通知。在听证里,你可以核查和反驳对你不利的证据。你要负责证明自己遵守了规定(USCIS并不承担证明你未遵守规定的责任)。即过了90天期限,若你能书面向服务中心主任证明,自己未能及时填交申请书的理由,那么你还是可以填交I-751表格。中心主任有权斟酌批准申请,恢复你的永久居留身份。
刘寓:如果离婚了,可以自己为自己申请取消居留所加的限制吗?
屈丽:可以。你可以要求豁免共同申请的规定,如果:
1、将你递解出境会造成极大的困难;
2、你是真诚地缔结了婚姻,不是为了逃避移民法的规范,但婚姻以废婚或离异而告终,而未能及时填交申请,错不在你。
3、你是真诚地缔结了婚姻,不是为了逃避移民法的规范,但你在婚姻里,遭到美籍配偶或永久居留的配偶的虐打,或受到极残酷的待遇,而未能及时填交申请表,错不在你。也就是说要写申诉信,证明自己,说服对方。
刘寓:我能否得到工作许可证?
屈丽:你作为合法的永久居民,应该已经得到永久居留证(绿卡)。它将证明你有权在美国永久居住和工作。
刘寓:如果我的申诉信被拒绝了呢?
屈丽:你同时会收到一封信函,告诉你为何你的申请遭到拒绝。当你的申请遭到拒绝时,将你递解出境的程序就立即启动。在递解程序里,移民法官将审核你申请遭拒案件。在审核里,联邦公民与移民服务处必须证明你的申请有不实之处,并证明拒绝你的申请是适当的。如果移民法官裁决递解你出境,你还可以上诉。
刘寓:怎样上诉呢?
屈丽:一般说,你可以在移民法官裁决递解你出境之后33天之内上诉。在你递交上诉书和缴费之后,上诉将由移民上诉庭(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审理。
刘寓:怎样去自己找有关法规呢?
屈丽:关于基于婚姻获得有限制的居民身份的法律规定,是“移民与国籍法”的第216节。取消永久居留的限制所需要的特定资格规定和程序,是“联邦法典(CFR)第8章第216节所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