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列表> 2017年美国签证代传递业务材料新调整
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通知,从2012年12月18日起美国签证代传递业务材料要求有新的调整。
一、所需材料的调整。18日起F类、M类和J类签证申请人在提交签证材料时,I-20表和DS-2019表必须提供原件,其它签证申请材料复印件的收取不做改变。
二、申请人需递交的材料。
1、因私护照原件;
2、非移民签证申请费收据第一联;
3、EMS到付详情单;
4、一张照片;
5、 DS-160表条码确认页;
6、学生(F1)提供I-20表原件及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F1签证申请人若上次签证注释栏内印有 clearance received ,还必须提供详细的简历等说明信;
7、F2类及短期培训(M类)需提供I-20表原件;
8、J1类需提供DS-2019表原件及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也可以使用在学校网站上的打印件或传真件);
9、J2类申请人需提供DS-2019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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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GUO 经验: 16年 案例:4272 擅长:美国,澳洲,亚洲,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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