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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结婚移民类签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27 移动端
  CR1适合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IR1适合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CR1/IR1/为,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您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您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您自己为孩子申请签证:

a. 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b. 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K3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关于CR1/IR1的申请,在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K3是局考虑到CR1/IR1申请长,为了使配偶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案子,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永久居留,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配偶团聚,再选择在美国转身份获得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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