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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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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主要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最常见的移民签证是EB5投资移民签证,而探亲访友商务等签证则属于比较常见的非移民签证。 【美国留学网 - 美国留学出国签证】美国签证有哪几种

主要分为和非移民签证。最常见的移民签证是EB5,而商务等签证则属于比较常见的非移民签证。一般咨询美国签证都是咨询非移民签证,因为如果是移民签证的话,那考虑的重点就不是签证而是了。所以下面来为大家介绍几种比较常见的非移民签证,希望给大家提供帮助。

商务/旅游签证

B-1/B-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B-1)或旅游观光/寻求医疗服务(B-2)的申请人。一般而言,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B-1和B-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作为一类签证颁发: B-1/B-2。

工作签证

B-1/B-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B-1)或旅游观光/寻求医疗服务(B-2)的申请人。一般而言,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B-1和B-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作为一类签证颁发: B-1/B-2。

学生签证

美国政府热诚欢迎外国公民赴美求学。申请人必须首先被美国的学校或项目录取,然后才能申请学生签证。一旦录取,美国教育机构就会为每位申请人提供申请学生签证所需的批准文件。

扩展阅读:

美国非移民签证的种类

美国非移民签证主要是 短期 或 旅游访问 签证, 只允许您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 虽然 短期 停留的可能长达数年。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美国非移民签证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种别则在类字母下以数字排序,如A-1,A-2等,另有两类特别免签加注WB WT和GB。18类分别为:

A类 外交人员

A-1. 外国大使、高级长官、外交或领事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2. 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3. A-1和A-2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B类 短期访客

B-1. 短期商务访问

B-2. 短期旅游

C类 过境人员

C-1. 外国人过境

C-2. 往返联合国总部和外国并且有资格的外侨过/转境

C-3. 外国政府官员、家庭成员、服务员、仆人以及私人助理过境

D类 机组人员

D- 乘务员

E类 特别投资商

E-1. 商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E-2. 投资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类 学生

F-1. 进入合法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F-2. 学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G类 国际组织人员

G-1. 国际组织的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2. 其他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代表

G-3. 国际组织的非被认可的外国政府的非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4. 国际组织的官员或职员以及家庭成员

G-5. G-1、G-2、G-3和G-4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H类 特别技能人员

H-1A. 专业护士

H-1B. 从事指定专业职业的短期专业工人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的短期农艺工人

H-2B. 从事短期服务或劳动的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H-3. 受训者

H-4. H-1、H-2和H-3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I类 记者

I 外国媒体的代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J类 访问学者

J-1. 被核准项目的交流访问学者

J-2. J-1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 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 K-1未婚妻的子女

L类 跨国公司人员

L-1A. 赴美国分公司的执行者和管理者

L-1B. 专业知识雇员

M类 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M-1. 学生在假期来美进行短期职业培训签证,这种培训不可以是语言学校,一般为大学

N类 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N-8.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外侨子女的父(母)亲

N-9.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父(母)亲的子女

NATO-1.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永久首席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2.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其他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3.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代表的协同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4.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其他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5. 不符合NATO-4条件的,被代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使团雇佣的专家和他们的随从

NATO-6. 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控制下,随从武力进入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随从

NATO-7. NATO-1、 NATO-2、 NATO-3、 NATO-4、 NATO-5和 NATO-6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O类 杰出人员及助手

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方面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或

O-2. 跟随O-1签证持有者的某些外国人

O-3. O-1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

P类 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P-1. 国际运动员或国际演艺团体

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3. 参加特殊文化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4. P-1、 P-2和 P-3的配偶或子女

Q类 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Q-1. 国际文化交流计划的参与者

R类 宗教界人士

R-1. 宗教人士

R-2. R-1的配偶或子女

S类

S-5. 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 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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