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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留学:签证作出重大调整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418 移动端

  美国移民局日推出“新政”,对工作签证及其配偶签证作出重大调整。

  一,工作签证和配偶签证分开计算时间,由配偶签证转成工作签证时,可重新获得完整的工作签证时间;

  二,工作签证H-1B时间用罄后,仍可在保持合法居住身分或离美情况下,申请第7年延期;

  三,H-1B持有者如果中途离开美国一年以上,若想再申请工作签证回美工作,则不必受制于H-1B名额,可以使用原有H-1B的剩余时间,直接返美工作。

  美国移民局国内事务副主任霭茨(Michael Aytes)在去年12月5日正式发布一项备忘录,该备忘录对工作签证及其配偶签证(H1-B、 H-4、 L-1、 L-2)的持有时间,作出多项重大改动:

  其一,工作配偶签证H-4(L-2)与H1-B(L-1)的时间分开计算,持工作配偶签证者一旦找到工作转换成工作身分,过去的“陪住”时间一概不算,可重新享受完整的工作身分所允许的在美时间,同样其配偶转换成依附配偶签证后,其过去的在美所持工作签证的时间,也可以“一笔勾销”,重新获得完整的配偶身分时间。

  根据移民法规定,H1-B的持有时间为6年,L-1的持有时间为5年(专家学者)或7年(经理或总监)。在过去移民法规管理下,持有工作签证H1-B(L-1)的时间和配偶的H-4(L-2)时间是合并计算的。而在新备忘录则规定,配偶在使用H-4或L-2后,仍可享有完整H1-B或L-1的持有时间。

  其二,H1-B持有者可申请第七年的延期。但根据以往规定,申请延期者必须是现行有效的H1-B持有者。但新备忘录则规定,不再是H1-B持有者,或不在美国的申请者,都可以要求申请第七年的延期。

  移民局强调,审理签证延期,重在评估申请者的延期资格,而不是计较申请者现在是否是H1-B的持有者。

  其三,12月5日公布的备忘录同时规定,在H1-B的6年期限期满前离开美国至少一年者,可以不受名额限制继续使用未用完的H1-B时间。

  美国移民法规定,H1-B的持有者离开美国一年以上,如果想回美工作,必须重新申请新的H1-B签证,而这一H1-B的申请受到当年名额的限制。新备忘录则规定,移民局允许H1-B持有者在六年期满前离开美国一年,若想回美工作,不需要受制于新的H1-B名额,而是继续使用原有H1-B的剩余时间,直接回美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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