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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种角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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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周的敖美达培训中,给予我很多启发,一直以来的写作我都是以第一人称在写,其实是可以改变一下思路,换一种角度或是穿插一些以他视角的描述,来增加故事的生动性。我这次课上我学到写作,按视角可以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等,最通用的写作方式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
 
先说一下我们常用的第一人称,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同时第一人称也可以分为第一人称主角,第一人称目击,第一人称再叙述。从字面意思就能理解这三种的不同,和描述方式。
 
重要说一下第三人称叙述方式,它可以分为是全知视角、受限视角和客观视角。
  第三人称中,“全知视角”是绝大多数的故事所采用的手法,此外,历史文学作品也大多采用这一手法。在这种视角中,作者是全知全能的上帝,他的描写不存在任何客观限制,哪怕是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人知道的事,也可以写得活灵活现,比如他可以写一个人自杀前的心理独白,也可以写一个永无破获之日的案件真相。但有一点,那就是他写的必须是这部作品中的“事实”,举个例子,他不能在作品里先写“老王死了”,后来又说“老王其实没死,他是装的”,而只能借助作品中某个人物来“以为老王死了”。
  第三人称中的“受限视角”就是从作品中的某个人物出发,作者的认知不能超越这个人物的认知,也就是说,是“从这个人物的眼睛看出去的故事”,可以写这个人物的心理活动,但不能写别人的心理活动——因为这个人物不可能了解,也不可以写这个人物不可能看到或知道的事实,顶多只能通过别人的转述得知。不少侦探作品采用“受限视角”,最著名的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所有的叙述都是从华生大夫的视角出发的,而非全知全能。
  第三人称中的“客观视角”类似于电视台的新闻采访,作者把自己放在和读者同样的层面上,只能以客观的角度去了解事件,他不会比读者知道得更多,因此没有作者的“优越感”,他和读者的认知是保持同步的,同样,用这种手法的话,也不能直接去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而只能记录人物展现在外的语言和行为,剩下的交给读者去评判,也就是只能记录人物“怎么说”、“怎么做”,但不能记录“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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