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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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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八项改革为:

一、申请人必须在加拿大学校註册才能获得签证。获签后必须在註册的学校就读,如果中断学业,则可能将被驱逐出境。而现有政策是申请人只须证明其被註册加拿大学校录取,就能申请学签。

二、学生只有在被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才能获得签证。现有的政策是在任何学校就读,就能获得学签。(名单还未公布)

三、持有签证的全职学生在就读了六个月的学位(degree)、文凭(diploma)、证书(ce tificate)课程或职业性、专业性培训(vocational or professional training)之后,就可以不用另申请工作签证、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但是每周不能超过20小时。现行法规则是,持学签的学生须另外申请工签才可打工。

四、只有在本地高中或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就读的留学生,在就读含有实习项目的课程时,才有资格申请该项目的实习工签(Co-Op Work Permit)。现有的规定是,只要课程中含有实习项目,任何学校的留学生都可以申请签证。

五、在本国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含中、小学)就读的交换生、访问生,或者已满足了上述教育机构录取条件的访问签证持有人,都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生签证。现规定是访问签证持有人不能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习签证。

六、留学生毕业后90天学生签证自动无效,必须离境,除非申请到了有效的工作签证或其他获准逗留的文件。旧规定则是留学生毕业后,仍可逗留在加国直至其签证到期。

七、拥有外国国籍的原住民(registered indians)无须申请学生签证来加拿大学习。

八、留学生在递交了「毕业生工作签证」 (Post-Graduate Work Permit)申请后,即可全职工作。现有的规定是在等候该签证期间是不准工作的。

移民部还在附文中表示,关于政府指定的教育机构,将在未来几个月内由各省、区政府自行决定。另留学生如果报读六个月或以下的课程无须学习签证,然而若该学生来自非免签国,则须持有效的旅游签证才能居留。对目前持学签在非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读书的留学生,新法规实施后将给他们三年时间完成学业。上述留学生如已申请了校外工签(Off-Campus Work Permit)或实习工签(Co-Op Work Permit),也可以继续使用和更新,最长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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